[問題] 請問家庭因素替代役標準
大家好
我弟弟今年要畢業了~
想服替代役...
但對家庭因素替代役的資格有點不清楚的地方
請教各位
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疾病。
這一條,"、"是要同時存在嗎?
也就是,是否滿六十歲或未成年者需有重大疾病才能成立家庭因素替代役?
我爬文的結果似乎是得同時存在~
但今天我媽媽問公所,公所又請他投投看...讓我媽抱著很大希望
所以想問問版上各位應該更清楚
感謝!
(家庭結構:父母滿六十歲無身障、病痛,兩個姊姊已出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32.8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MSlife/M.1396281884.A.D24.html
推
04/01 07:29, , 1F
04/01 07:29, 1F
→
04/01 07:30, , 2F
04/01 07:30, 2F
→
04/01 07:30, , 3F
04/01 07:30, 3F
→
04/01 09:28, , 4F
04/01 09:28, 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