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03年家因替代役申請-未同居共營生活

看板SMSlife作者 (hanhan)時間12年前 (2014/01/22 18:10), 編輯推噓4(406)
留言1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詳情如下 役男我,我爸(輕度身心障礙),我爺(重度身心障礙) 戶籍中還有一叔叔,但是叔叔並"未同居共營生活" 重點是...叔叔不是"兄弟入贅或姊妹出嫁而未同居共營生活。" 叔叔是長年不再家,健勞保、稅等等之類的沒再繳交的那種 想請問有可以證明"未同居共營生活"的方法嗎~? 然後以"未同居共營生活",扣除我叔叔是家屬的一員 有相關的方法嗎? 爬了文有村里幹事訪查這招,但是那篇沒有下文了.. 拜託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153.7

01/22 18:53, , 1F
直接問公所
01/22 18:53, 1F

01/22 19:13, , 2F
問了,他說他也不知可不可以過
01/22 19:13, 2F

01/22 19:46, , 3F
直接去申請 反正他們會審核 總有人會的
01/22 19:46, 3F

01/22 21:44, , 4F
那我要準備什麼來證明未同居共營生活啊~~?
01/22 21:44, 4F

01/22 21:45, , 5F
我問公所跟彰縣府的人都推來推去的....
01/22 21:45, 5F

01/22 21:45, , 6F
一直說我不符合法規就是不行(我是電話詢問
01/22 21:45, 6F

01/23 14:16, , 7F
再問內政部?
01/23 14:16, 7F

01/23 14:39, , 8F
我爺爺中殘有五個子女,跟我們同住但不同戶籍,我跟我弟家
01/23 14:39, 8F

01/23 14:39, , 9F
因都過,給你參考
01/23 14:39, 9F

01/23 19:28, , 10F
我放棄了,哈哈,謝謝阿,我是有同戶籍,無解了吧
01/23 19:28, 10F
文章代碼(AID): #1ItvaFkb (SMS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