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家因資格判定

看板SMSlife作者 (BestCloserTw)時間11年前 (2013/06/17 15:39), 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我的情況是 祖父有重度身心障礙 同住不同戶籍超過6年 父親工作中 母親不同住不同戶籍 妹妹有重大傷病在學中 我問過公所 承辦人員說要看祖父有沒有其他義務扶養人 排在我順位前面還有 伯父、我的父親 所以不能採計 可是實際情況是 伯父沒有同住 父親在工作 請問這樣符合資格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32.159

06/17 15:43, , 1F
問鄉民不如問 公所兵役課 甚至是里幹事 會比較有效率
06/17 15:43, 1F

06/17 16:20, , 2F
公所也可能不知道 建議先上役政署讀法規 讀完不懂
06/17 16:20, 2F

06/17 16:20, , 3F
在打電話去役政署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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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問過公所 可是跟我爬文爬到的案例有不同說法 所以想看看有沒有人有類似情況 ※ 編輯: MarianoBian 來自: 118.167.132.159 (06/17 16:23)

06/17 16:54, , 4F
可能要把祖父戶籍遷過來 詳情還是問役政署比較快
06/17 16:54, 4F

06/17 23:08, , 5F
妹妹有重大傷病不就家因替代了?
06/17 23:08, 5F

06/17 23:49, , 6F
重點: 誰能證明和祖父同住不同戶籍超過6年, 為何不遷戶籍?
06/17 23:49, 6F

06/24 15:18, , 7F
遇過公所也有不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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