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視差結果問題(散朣後)
今天早上去做了體檢初檢,我是在彰化署立醫院,一開始是先
量視力然後在眼科,我的視力是...
裸視 右 1.0 左 <0.1
矯正 右 0.9 左 1.0
接著我就去做眼科,這裡就直接驗光了,機器吐出來的單子上是
右 +1.25
左 -3.75
機器吐紙出來的當下我是不知道結果的,醫生很兇的問我...
"眼睛有什麼問題嗎?"
我回 "視差很大"
醫生回 "幾度"
我回 "四百多吧..."
重點來了!醫生就問我 期末考了沒? 搭車來還是自己開騎車來?
點散朣會畏光、今天點可以吧?我就說好(當然不想隔幾天在來阿XD)
此時呢!檢驗單上面她只附上驗光機器那張單子,她沒有幫我寫上
"驗光度數"那一欄的資料!於是我就前往醫院裡的眼科(一般民眾看
眼科的地方),進去檢查室,護士在用一台感覺更新的機器幫我驗光
,但是我不知道吐出來那張紙的結果,所以我問了護士,護士很溫柔
的跟我講說四百多度,所以要點散朣囉QQ...
終於到了傳說中的點散朣,總共點了兩次,好像總共等了一個小時,
再去給她驗光一次,然後機器在吐一次結果,她把那結果貼上我的資料
就交給另外一診間的眼科醫師了,我在後診區又等了很久很久...因為
要跟一般病人一起等,最後終於叫到我名子了!!她直接給我資料我就可
以交了,資料上沒有驗光機的單子,不過
"驗光度數"那一欄的資料總算是幫我填上去了!如下
右 +1.75 -0.50 x155
左 -3.50 /-0.50 x150
(為什麼左眼多了一個"/"符號??有人跟我一樣嗎!應該是
沒差吧?)
我爬了文,但眾說紛紜,有人說不用加散光有人說要,然後
我又去爬法規,148 視力及視器,備考的部分寫到
4. 兩眼不等視屈光度相差之計算:兩眼屈光度符號相同者相減
,相異者相加。
備考5項裡面,並沒有提及視差不用算散光...還是說我解讀有問題
,所以我照備考第三項的說法去算的話
右 +1.75-(-0.5/2) = +200
左 -3.50+(-0.5/2) = -375
但是我問題來了@@ 第四項寫符號相同者相減,相異者相加,他這裡
應該不可能是 +200+(-375)吧!
應該是 200+375=575對吧,麻煩各位幫我解答一下!!
補個心得,點完散朣出來醫院正好是十二點多,真的如眾鄉民所說是
一片亮白,很不舒服,記得有鄉民還要去的話要戴墨鏡!!
我去的是彰化署立醫院,整體來講我覺得還不賴!醫生護士人都不錯,
但是當然有幾個是臉很臭很不耐煩的...不果檢查方面我是覺得不會
太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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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3.3.24
※ 編輯: ht80313c 來自: 111.253.3.24 (01/30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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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去複檢拼一下 特別是一眼遠視一眼鏡視的人!
我散朣後近視眼是有小掉了25度 但我遠視眼度數卻增加了50度@@
※ 編輯: ht80313c 來自: 36.232.198.68 (01/31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