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兵役複檢問題 兵役用診斷書 多次改判體位
我在役男徵兵檢查作業規定發現兩條有趣的規定:
1. 徵兵檢查委員會得依申請改判體位役男所檢具之複檢醫院兵役用診斷書據以判定體位
,若認為有疑義者,得送其他指定複檢醫院複檢。
2. 役男申請改判體位經徵兵檢查委員會判定與原體位相同者,不得再以同一原因申請改
判體位。
就第1個規定來看,如果醫院肯在你以健保(或自費)看診的時候就直接開兵役用診斷書,
那似乎就不用走兵役自費/複檢的流程。
假如複檢的7大醫院可以這樣做,由於理論上各縣市政府應該會接受這7大醫的結果,
所以如果健保(自費)看診就可以選擇跟醫生拿兵役用診斷書的話,
那等於有無限次複檢機會,以避免有些會有誤差的項目造成的影響(扁平足、近視等)。
不知道有沒有板友知道有哪家醫院願意直接開兵役用診斷書給看診的病患?
因為我google搜尋發現許多醫院的收費項目中都有標明兵役用診斷書的費用...
但是這項規定的最後又附註:若有疑義者,得送其他指定複檢醫院複檢...
給各縣市兵役科多一點自由心證的空間。
另外第2個規定更是超乎我的意料,我原先以為一個病因只能複檢一次,
但是看規定其實是有機會可以複檢兩次。
例如:兵役體檢時是常備役體位,第一次複檢後變替代役體位,
因此應該還可以再申請一次複檢。
目前我已經進入了複檢階段無法適用部份上述條款,
但還是分享給想要複檢的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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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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