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近來關於 替代役家因 的問題

看板SMSlife作者 (○~丫嵐~●)時間13年前 (2012/04/05 13:42), 編輯推噓5(5021)
留言2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版上實在太多詢問家庭因素 想問 自己可不可以符合家庭因素替代役 要問可以 但是可不可以自己先看看條例 在從 那些條例中 找出你覺得符合的 在拿出來討論 不要文都不爬 就直接PO一篇出來問 這裡不是兵役課 況且 家庭因素 重點在於 就近照顧家庭 而不是讓你們來當爽兵的 別忘了 如果沒有盡到扶養義務 承辦人 是可以把你踢回去 取消家因資格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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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的,置底文寫那麼清楚,還不是很多人問上面回答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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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問與答都不看的要奢求他們爬文實在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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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需要一篇專屬的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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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不少人覺得家因是爽兵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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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就爽也不是真的不能講,問題是想爽不要只當伸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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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因比較麻煩有的時候是要家庭訪視,那要看村里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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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寫的有點寬鬆,會有認定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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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Q&A沒有寫很詳細,最佳辦法還是打電話去給公所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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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是就是,不是就往縣府問,這才是最佳解,鄉民解不見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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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本來問公所會比較準 只是最近新法連公所的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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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面說的不錯 但承辦人也沒有權力說踢就踢 別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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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的應該是各縣市審核的人吧 如果發現役男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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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到應盡的義務 他有權可以取消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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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借問一下,目前人不在戶籍地,早申請晚申請有沒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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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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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可以踢回去 只要你的主管願意上報 我們這邊之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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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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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單來之前申請 應該就可以 記得要附上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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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家因被取消會怎樣?變常備役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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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聽過的是"得返家住宿"會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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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法條真的要自己先去研究不能直接Po狀況怎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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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去問公所或市政府與役政署最準,因為法條解釋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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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跟自己認知有差異的,這時以政府單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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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可以討論爭議部分和學長經驗與服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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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邊的案例比較極端 是被踢回成功嶺 管訓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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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訓完之後呢? 還是替代役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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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VJ37pP (SMS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