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家因
關於新家因辦法及補充兵(提退)
之前在板上回答大家的問題
不知道是否有人的情況我有回答錯
關於新家因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
家屬均屬60以上這款
如果父母都屬60以上
但如果還有其他家屬不是在免列計家屬條件之下
第一款就不適用了
之前說的不計照顧家屬人數是在於家屬有殘障及重大傷病等其它沒有限制照顧人數的部份
如果有人因此被誤導
這邊先說聲抱歉
新草案情況有點多
有點搞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49.133
推
04/03 13:49, , 1F
04/03 13:49, 1F
→
04/03 18:28, , 2F
04/03 18:28, 2F
推
04/03 22:59, , 3F
04/03 22:59, 3F
→
04/03 23:12, , 4F
04/03 23:12, 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