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假警察太逼真 女上當被性侵

看板SMSlife作者 (小虎)時間12年前 (2011/10/17 07:07), 編輯推噓7(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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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0rz.tw/IR1W8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1.10.17 02:44 am 曾在保四總隊服替代役的黃啟進,曾與警察一起執勤,深知警察勤務要領,他退伍後買警 示燈裝在母親的轎車車頂,再買玩具手槍,見漂亮女子開車攔下,謊稱對方交通違規押上 車性侵,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徒刑6年。 判決書指出,黃啟進(24歲)於96、97年在保四總隊服替代役,有執行警察勤務經歷,服 役後,99年他犯竊盜案,彰化地方法院判他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仍在緩刑期間他犯下 更重大案件。 今年5月2日,他到五金行買紅色警示燈和玩具手槍,隔天他開車經過彰化縣花壇鄉彰員路 ,看見騎機車1名女子長得漂亮,開車靠近並按喇叭。 黃啟進冒充警察,要求對方出示證說:「妳剛才騎車太靠近雙黃線已違規,是現行犯,我 要開單。」他稱自己沒帶開單條,要求對方隨他回警局。 女子說,見車頂有警示燈,對方口吻也很熟練,才未懷疑,進車後見右前座有手槍,更信 對方是警。 黃啟進表示要當場拘押現行犯,自己未帶手銬,因此拿膠帶綑綁女子手腳,再拿出2顆不 明藥丸逼女子吞下,聲稱「要測有無喝酒」,女子拒絕未吞下藥丸。 黃啟進開車到彰化縣芬園鄉偏僻處性侵女子,拿走對方皮包和現金,再將她推落路旁,女 子撞到橋墩後跌落水溝,幸被救起,警方獲報追捕到黃啟進,在他的車上找到被害人的右 腳鞋子。 彰化地方法院判黃啟進徒刑6年,檢察官認為判刑太輕上訴,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量刑, 全案可以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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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該送去新加坡施以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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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8:00, , 2F
聽到"現行犯"我就笑了 保四會有甚麼實際警察勤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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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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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版快高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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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9:29, , 5F
又是替代役!!!!!!!!!!!!!!!!!!!!!!!!勸他們都留在成功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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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他已經退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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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1:49, , 7F
又是這種沒意義的推文,乾脆叫所有男人都留在軍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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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是原罪嗎?常備役退下來的都不會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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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常備役媒體都不會刻意去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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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內文大概是說 因為他服保警役時 支援過相關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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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與警察一起執勤,深知警察勤務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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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寫出來我覺得還好 只不過既然與警察一起值勤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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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這麼寒酸 連個玩具手銬都沒有 而且被害人還真的以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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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拿膠帶綑綁 真的很不可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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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5:47, , 15F
我指的是只要曾服過替代役的出包,就會有人貼到這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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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其他役別的版,並不會有這種情況,所以才會說是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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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出替代役有什麼好酸的,雖然有人是為了逃避常備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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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多數都是因為身體狀況真的不佳,才到替代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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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是身體不好,而那些一天到晚酸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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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4:05, , 20F
替代役不是身體不好,而是體味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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