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補充兵的問題..以自身現況為例

看板SMSlife作者 (魚頭)時間13年前 (2010/11/30 02:58),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家裡成員有 爸爸 - 78歲 - 榮民 - 領有終生俸 (領有 身心障礙手冊-肢障-重度) 媽媽 - 59歲 - 無工作 - 已與家裡分居 (但戶口名簿仍在名單內) 我 - 工作中 - 今年大學已畢業 - 尚未服役 已經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 但看到補充兵的資格不知道能不能申請? 一、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十八歲以下或患有身心障礙,且均無工作收入,由役男負 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而役男及其家屬除賴以居住之自用住宅(含基地)一棟外,別無其 他不動產,而其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或有其他不動產,其不動 產及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 - 自用住宅一棟,無其他不動產 - 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 這個我不懂 金額額度是多少?才算是房屋納稅起徵點以下,或者該怎麼看? 抱歉 麻煩各位了!希望能幫忙我 附註..若符合資格我才會申請延兵至母親滿60..不然我就不延兵..當替代役去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65.197 ※ 編輯: oFisho 來自: 114.40.65.197 (11/30 03:01)

11/30 08:19, , 1F
房屋稅起徵點現行是10萬,其內容為存款和其他動產
11/30 08:19, 1F

11/30 08:23, , 2F
其他動產包含電腦、汽機車...等的折舊後的價格
11/30 08:23, 2F

11/30 08:35, , 3F
如果你的財產不符合起徵點這項時,此條文則不適用於你
11/30 08:35, 3F

11/30 08:37, , 4F
替代役已經比國軍輕鬆很多,尤其是家因的更是不用怕,早
11/30 08:37, 4F

11/30 08:37, , 5F
點進去早點出來照顧父母比較實在(我是87T的家因)
11/30 08:37, 5F

11/30 11:28, , 6F
感謝~那我不辦延兵了
11/30 11:28, 6F

11/30 19:29, , 7F
我建議還是打去縣政府問問看
11/30 19:29, 7F
文章代碼(AID): #1Cy_VDZv (SMS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