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教服勤單位用電費用相關的問題及規範

看板SMSlife作者 (柚子)時間13年前 (2010/11/01 23:14),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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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替代役的夥伴們好,想請教各位有關於服勤單位電費責任歸屬的問題! 目前所在的服勤單位住所是單位提供的機關公務宿舍,由於單位希望役男不 浪費電費,所以未來準備制定了一個月的上限費用,(目前預計制定電費約為一 個月400~550元之間未定案),如費用超過所定制的額度就必須罰處公益服務! 個人認為影響電費最大來源是電熱水器與吹風機等日常必需品,如此規定下 個人連日光燈、檯燈等都不敢開,週六日待在宿舍更怕電量超過,想請教各位如 此的規定雖未牴觸替代役實施條例,但間接犧牲了役男的基本生活所需的權益, 想請教各單位是否有類似的情況或相似的規範呢?是否該向機關單位提出陳情申 訴呢? 相關條例如下: 內政部所頒布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三款後段所示:「管理、住宿 等經費,由服勤單位編列。」經內政部函釋其中管理及住宿經費應包含水費、電 費、瓦斯費、清潔費及其他基本生活設施等相關經費。另內政部於九十一年一月 七日函釋:「役男至各服勤處所服勤,服勤單位應提供住宿相關設施,不得向役 男收取房租等額外費用(含水費、電費、瓦斯費、清潔費等經費)」。 先謝謝各位撥空看完此篇文章,也感謝提供資訊給板上的各位,祝各位服役 順利,健康平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27.17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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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看看 我之前呆的那單位 根本是爽爆的涼缺!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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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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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你可以吃定這條不理單位.....有些事其實是互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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