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廉價的司法院長(黃國昌、劉靜怡)

看板SHU_LawGrad作者 (小白)時間15年前 (2010/09/30 18: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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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Cf5fRQE ]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看板: LAW 標題: [新聞] 廉價的司法院長(黃國昌、劉靜怡) 時間: Thu Sep 30 17:37:24 2010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849801/IssueID/20100930 2010年5月10日,美國總統歐巴馬(Obama)提名哈佛法學院前院長Kagan女士出任聯邦最 高法院法官,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在6月28日至7月1日耗費整整4天的時間,進行聽證審查程 序。在聽證之前,司法委員會要求Kagan回覆範圍廣泛且項目詳細之問卷,Kagan亦提出長 達8頁的財產揭露報告,迄參議院於8月5日正式表決同意Kagan出任大法官為止,參議院共 收到了將近70份來自民間團體及個人所提出關於任命Kagan的意見,而在四天的聽證程序 中,除了Kagan本人之外,司法委員會亦共聽取了26名證人的證詞。 相對地,在馬英九總統甫於8月24日宣布提名現任中選會主委賴浩敏及NCC前主委蘇永欽出 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後,正當總統府於數日前方將咨文送到立法院,而大眾尚未聞 見立法院採取任何審查工作的具體作為甚或準備之際,即傳來立法院於9月28日透過朝野 協商,決定僅利用10月4日上午半天的時間,舉行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公聽會,並在 10月8日行使同意權的消息。 公聽審查程序草率 兩相對比,清楚地暴露了我國國會對於可謂是最重要的司法職位同意權行使程序,是採取 如何輕忽的態度,其程序草率的程度,以立法院怠惰卸責形容,亦毫不為過。或有謂審查 認真與否,不應單以時間長短論,而應視實質審查的內容與密度衡量。然而,我們所正要 質疑的是,在如此壓縮的審查時程、如此短暫的國會公聽程序(正副院長二人竟僅共用半 天的時間)之下,我們的國會,迄今為止,到底作了什麼萬全的準備,竟可以無愧地對社 會大眾聲稱,立法院有能力在三小時之內,充分揭露兩位被提名人作為正副院長對司法改 革的計劃藍圖及能力決心,實質審查兩位被提名人作為大法官的憲政認知、民主素養、政 策立場、人權觀念以及人格操守。 舉例試問,立法院是否已清楚掌握兩位被提名人曾在哪些案件中擔任仲裁人或專家證人? 收受多少報酬?從事該等工作的行為是否符合相關倫理守則?若否,試問立委諸公如何能 侈言將進行「實質審查」? 我們必須強調,立法院此次行使同意權的對象,不僅僅是司法院大法官而已,更是掌握極 大資源、將深刻影響我國司法政策、走向以及司改步調與具體作為的正副院長。 肩負全民司改期待 我們更要指出,連大法官的任命審查都不該採取如此草率、便宜的審查程序,更何況是必 須同時肩負回應全民殷切司改期待重責的司法院首長。司法改革,不僅僅是司法院的責任 ,司法改革推進的遲延,國會亦有無可迴避的責任。 當司法正遭逢來自民間社會的強烈質疑、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之際,立委諸公不應只思 「空談」,而應忠誠地履行《憲法》與全民所託付的責任,對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 進行認真而實質的審查。因此,我們呼籲立法院朝野黨團應重新就審查時程進行協商,延 長公聽會及國會審查的時間,仿美國參議會司法委員會要求被提名人具體回答問卷所示的 問題,並增加公聽會聽取意見的廣度與深度,大幅提升審查密度。一個草率的國會審查程 序,只會造就一個廉價的司法院院長。 (黃國昌為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副研究員、澄社社長;劉靜怡為台灣大學國發所副教授、澄社 執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94.103 ※ 編輯: ko007x 來自: 220.142.194.103 (09/30 17:38)

09/30 18:01,
憲政認知?民主素養?政策立場?人權觀念?人格操守?
09/30 18:01

09/30 18:02,
怎麼聽起都像是我們國會本身也不具備的東西
09/30 18:02

09/30 18:02,
既然自己都沒有了,給再多時間來審查,有差嗎?科科
09/30 18: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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