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釋字666號 性交易除罪化

看板SHU_LawGrad作者 (小白)時間14年前 (2009/11/06 21:15),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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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anhua 看板] 作者: sakura000 (卍☆㊣煞氣★河蟹㊣☆卍) 看板: Wanhua 標題: [新聞] 釋字666號 性交易除罪化 時間: Fri Nov 6 20:02:27 2009 罰娼不罰嫖違憲 日日春:應全面除罪 大法官釋憲今天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 行長鍾君竺肯定大法官正視性工作者困境,並期望政府能以「娼嫖均除罪」為日後修法方 向。 大法官第666號釋憲文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平等及比例原 則,應於2年內失效。 鍾君竺肯定大法官終於看見社運團體10餘年來的努力。她表示,性工作者成為社會弱勢族 群原因,就是因為政府以處罰的方式規範,導致性產業地下化,假使性交易是成年人雙方 合意的行為,就不應訂定罰則。 她認為,假使政府真要正視性產業存在,就應效法澳洲、德國以及荷蘭等國家,實際針對 性交易的場所、廣告招牌等制定明確規範,以管理代替處罰,才能杜絕非法性交易。 另外,鍾君竺指出,即使行政院先前已承諾朝除罪化的方向修法,但內政部今年6月仍建 議設立性交易專區,並建議專區外進行性交易仍須處罰。她認為,這代表政府對性產業仍 採禁止態度,期望這次大法官釋憲後,政府能實踐娼嫖全面除罪化的承諾。 **************************** 除不除罪沒意見,希望能因此加快腳步,在別處設立專區,搬離國小, 期望也能有官員看到小小萬華居民的困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4.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9.33

11/06 21:1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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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2:54, , 2F
本號解釋意義重大阿^^
11/06 22:54, 2F

11/07 15:06, , 3F
罰嫖有道理~因為是需求帶動供給,加速性產業地下化~
11/07 15:06, 3F

11/08 20:18, , 4F
真是太糟糕了
11/08 20:18,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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