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盧映潔給考生的叮嚀
盧映潔 各位法律系考生,馬上又有兩個大考,雖然現在提醒有點晚了,但還是希望大家
不要太相信所謂補教Puma大師的說法,要相信Luma阿姨的忠告,這是累積近10年的國考改
卷經驗,以及最近改三千多份考卷,並且與眾多閱卷老師天天吃便當交流的心得。重點如
下:
1. 不要以為寫的滿滿七頁就有利,其實你多寫那些跟出題老師要的重點無關的東西
,我們看都不看,有時還反而多寫多錯,一定會有扣分作用;
2. 考題如果有明確問什麼,就針對這個問題去回答,不要散彈槍式的回答或是開花式地
回答,例如明明只有問何謂幫助故意,一大堆人扯東址西,寫幫助犯與教唆犯、正犯的
區別、參與犯的限制從屬性的修法、幫助行為有物質幫助與精神幫助……(看了快瘋了);
盧映潔
3. 切記論述不要自我矛盾,例如一大堆人寫「甲女不知買帳戶的男子對帳戶有何
用途,但她還是對帳戶為詐騙集團所使用有認知及意欲…」;
4.切記不要寫那種明顯概念錯誤的東西,例如有為數不少的考生寫業務侵佔罪是己手犯
……(零分馬上給下去,而且希望這些考生結婚之後,去通姦一下,才會知道什麼是己手
犯);5. 用詞要符合法律專業要求,不要太口語或自創名詞,例如「著手實行」,有人
寫「下手實行」;
6. 不要以為引實務見解的字號就有利,尤其是又寫錯字號時,會有扣分作用,例如釋字
109,有人寫199 (我還299吃到飽咧!);
7. 不要寫錯字,法律系的寫錯字令人難以忍受,例如「叫嗦犯」;
8.不要在刑法考試中寫民法或民訴或其他領域的用詞,例如甲男並沒有任職於公司
,不具當事人適格,無法與乙女成立業務侵佔的共同正犯。…………其實還好多想告訴各
位考生,但Luma阿姨快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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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ubo 來自: 219.71.217.100 (08/13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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