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說明書要件

看板SHU_IPR作者 (♡♥♡♥♡♥♡♥♡♥♡)時間15年前 (2009/03/22 21:19),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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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發明專利應具備的資料 專利法 第 25 條 申請發明專利,由專利申請權人備具申請書、說明書及必要圖式,向專利 專責機關申請之。 申請權人為雇用人、受讓人或繼承人時,應敘明發明人姓名,並附具僱傭 、受讓或繼承證明文件。 申請發明專利,以申請書、說明書及必要圖式齊備之日為申請日。 前項說明書及必要圖式以外文本提出,且於專利專責機關指定期間內補正 中文本者,以外文本提出之日為申請日;未於指定期間內補正者,申請案 不予受理。但在處分前補正者,以補正之日為申請日。 說明書應載事項 專利法 第 26 條 前條之說明書,應載明發明名稱、發明說明、摘要及申請專利範圍。 發明說明應明確且充分揭露,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 能瞭解其內容,並可據以實施。 申請專利範圍應明確記載申請專利之發明,各請求項應以簡潔之方式記載 ,且必須為發明說明及圖式所支持。 發明說明、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之揭露方式,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 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專利法施行細則(民國 97 年 08 月 19 日 修正) 第 14 條 申請發明專利或申請新型專利者,其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發明或新型名稱。 二、發明人或創作人姓名、國籍。 三、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國籍、住居所或營業所;有代表人者,並應載明 代表人姓名。 四、委任專利代理人者,其姓名、事務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並應於申請書上聲明之: 一、主張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第二項第一 款、第二款規定之事實者。(新穎性六個月的例外規定) 二、主張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優先權者(國際優先權) 三、主張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優先權者(國內優先權) 四、申請生物材料或利用生物材料之發明專利者說明書應記載事項 第 15 條 發明、新型專利說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發明或新型名稱。 二、發明或新型摘要。 三、發明或新型說明。 四、申請專利範圍。 發明或新型名稱,應與其申請專利範圍內容相符,不得冠以無關之文字。 申請人已向外國申請專利者,專利專責機關認有必要時,得通知申請人限 期檢附該外國申請案檢索資料或審查結果資料;申請人未檢附者,依現有 資料續行審查。 說明書所載之發明或新型名稱、摘要、發明或新型說明及申請專利範圍之 用語應一致。 發明或新型說明,應敘明下列事項 第 17 條 發明或新型說明,應敘明下列事項: 一、發明或新型所屬之技術領域。 二、先前技術:就申請人所知之先前技術加以記載,並得檢送該先前技術 之相關資料。 三、發明或新型內容:發明或新型所欲解決之問題、解決問題之技術手段 及對照先前技術之功效。 四、實施方式:就一個以上發明或新型之實施方式加以記載,必要時得以 實施例說明;有圖式者,應參照圖式加以說明。 五、圖式簡單說明:其有圖式者,應以簡明之文字依圖式之圖號順序說明 圖式及其主要元件符號。 發明或新型說明應依前項各款所定順序及方式撰寫,並附加標題。但發明 或新型之性質以其他方式表達較為清楚者,不在此限。 發明專利包含一個或多個核酸或胺基酸序列者,應於發明說明內依專利專 責機關訂定之格式單獨記載其序列表,並得檢送相符之電子資料。 申請生物材料或利用生物材料之發明專利,應載明該生物材料學名、菌學 特徵有關資料及必要之基因圖譜。 申請專利範圍(略) 第 18 條 Q1:說明書跟申請書有什麼不一樣?? Q2:申請書上面應載明的是項說明書亦須載明否?? 九七年修正前的施行細則根本在鬼打牆 十四條跟十五條幾乎一樣 真歡樂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49 ※ 編輯: thubo 來自: 192.192.154.49 (03/22 21:24)

03/25 20:43, , 1F
實務上專利申請書是附在專利說明書前面 理由方便歸檔
03/25 20:43, 1F

03/25 20:43, , 2F
學弟 不要封鎖我啦 不然我會死啦
03/25 20:43, 2F

03/25 20:46, , 3F
發明案說明書係發明技術內容
03/25 20:46, 3F

03/25 20:47, , 4F
發明申請書係發明人資料及主張優先權的既定格式
03/25 20:47, 4F

03/25 20:47, , 5F
沒有差別 只是要方便行政作業
03/25 20:47, 5F
文章代碼(AID): #19nZhig7 (SHU_I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