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惡法 3-3-b 粉絲團連結

看板SENIORHIGH作者 (鮭魚軒)時間10年前 (2016/02/12 21:52), 編輯推噓3(4110)
留言1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PaiChiou (基隆金城武)》之銘言: : 老實說我很想上來噴一串, : 但是板主也沒有領錢, : 板主是無辜的。 : 但是我還是有話要說。 : 3-3-b 禁粉絲團連結是惡法。 我雖然不是板主,不過我大概可以猜到為什麼會這麼做 FB只要一開,補習班與工讀生就會源源不斷的入侵板面 不過要是我們回到寫心得文、介紹文的原點:「分享」來看 花時間寫的成品,作者自然希望能讓越多人看到越好 但說穿了,真正專業的好文章難免需要一些商業活動在後面支持 (例如學校教師、補教老師、為升學撰稿寫文的作者...都還是要領錢吃飯的) 於是這些作者們就寧願在更大的平台或是個人FB上分享,而不會選擇來這裡... 不知道能不能建議板主們開個會討論一下 是否可以改成像八卦板貼新聞那樣 發文同時附上連結與內文 讓讀者可以自由選擇用BBS看或是聯結出去原網址 至於廣告文的判別,我認為就交給板主認定 (板友們也可以在推文互相提醒) 這樣應該可以讓板上有更多優質的文章與寫手進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Type. PTT █ █▌█ █ █ █ █ █ █ █ █ █ █ █ ◥█        █ █ █ █ █ █ █ █ blog放了些笨文與甲蟲懶人包,歡迎逛逛 ███ ███ ███ ██◤ http://kurtsun.pixnet.net/blog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87.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455285138.A.AF6.html

02/12 21:59, , 1F
事實上,以前沒禁,也沒有補習班源源不絕湧入
02/12 21:59, 1F

02/12 23:27, , 2F
醒醒這個板都快沒人了,就算解禁也不會有補習班來
02/12 23:27, 2F

02/13 00:11, , 3F
想太多 人那麼少哪家補習班會來這打廣告
02/13 00:11, 3F

02/13 00:13, , 4F
人氣:56 平常人氣是這樣拉~但不久前大考人氣有多少
02/13 00:13, 4F

02/13 00:14, , 5F
也是有人紀錄的~(茶)
02/13 00:14, 5F

02/13 00:15, , 6F
想說不管板規怎麼定,也是因應觀眾需求
02/13 00:15, 6F

02/13 00:28, , 7F
主要有待討論的部分在於「認定的方式」
02/13 00:28, 7F

02/13 00:29, , 8F
但類似的規範還是有必要的,連班板較盛行時期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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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0:29, , 9F
補習班專板也是這樣規範的 #19lt2hQa (Cram_Talk)
02/13 00:29, 9F

02/13 00:41, , 10F
但這種想要精準,用客觀的方式認定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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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0:43, , 11F
相較於其他一看就知道違反板規的行為(<20字,未分類)
02/13 00:43, 11F

02/13 00:48, , 12F
這種類型的規定覺得還是得保留一些板主自行裁量的空
02/13 00:48, 12F

02/13 00:49, , 13F
間...(FB什麼文章都有,禁FB也可以用其他網站繞過~
02/13 00:49, 13F

02/13 00:50, , 14F
保留自行裁量的配套就是..可先警告該使用者
02/13 00:50, 14F

02/13 00:53, , 15F
自己的意見僅供參考,if板友有其他想法也說說吧~
02/13 00:53, 15F
文章代碼(AID): #1MlUEIhs (SENIORHI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