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兩岸盃台灣代表隊選拔賽報名辦法
2009第八屆兩岸大學生辯論邀請賽
台灣代表隊選拔賽報名辦法
壹、主辦單位:中華青年交流協會、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貳、參加對象:台灣各大學院校辯論隊、辯論性質社團
參、報名方式:
一、選拔賽報名費每隊新台幣2,000元,保證金每隊新台幣4,000元
二、參加隊伍以校為單位,每隊五名選手
三、報名截止日期為98年4月3日
四、報名時請準備下列資料
(一)報名費及保證金?款收據(郵政劃撥帳號:18886613,
戶名:中華青年交流協會,收據請傳真至本會)
(二)選手報名表(請以電子檔E-mail至本會)
cyio@ms35.hinet.net ; cyio97984955@gmail.com
肆、比賽日期: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九日(星期六)
伍、比賽地點: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求真樓(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陸、比賽規則:如附件一
柒、分組賽程:於報名截止日後三天公佈於本會網站
捌、比賽題目:於報名截止日後三天公佈於本會網站
玖、錄取名額:預計錄取七支正取隊伍,兩支備取隊伍
拾、說明事項:
一、2009第八屆兩岸大學生辯論賽將於台灣舉行
二、保證金係為確保各校於報名後如期參加選拔賽,並且全員參加記者會,保證金將於全部的賽程結束後退還,若報名後棄賽,則沒收保證金。
三、參賽選手須為在校大學生或研究生(須於2009年8月前具有學生身份者為限,休學者視為不具學生身份)。若遇有對選手資格有疑義時,請具名、具文向本會提出調查申請,經查證若有不符選手資格之情事者,立即取消該校的參賽資格。
四、選拔賽計五名參賽選手,皆視為正式選手,報名後至選拔賽前若需要更換選手,請檢附理由具文向本會提出申請(無更換人數之限制)
五、選拔賽之正取隊伍將取得於今年七月下旬(暫訂)參加第八屆兩岸大學生辯論賽的參賽資格,若棄權則予以禁賽一年,其名額由備取隊伍依次遞補。
六、獲得參加兩岸大學生辯論賽資格之隊伍,其選手除一名可以因為特殊原因更換外,必須和參加選拔賽之選手相同。
七、比賽進行時開放非該場比賽之選手或同學進場觀賽,錄影則除該比賽之隊伍與本會之外,需徵得比賽隊伍之同意。
拾壹、其餘未盡事宜將隨時於本會網站宣布。
拾貳、活動資訊:
聯絡單位:中華青年交流協會 鄭婷文、董嘉惠
聯絡電話:02-2236-0411;傳真電話:02-2236-3194
E-mail :cyio@ms35.hinet.net ; www.cyio.org.tw
見http://www.cyio.org.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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