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臺北市政府第一屆廉政盃大專校院校際辯論比賽
臺北市政府第一屆
廉政盃大專校院校際辯論比賽簡章
壹、依據
依「臺北市政府96年國際反貪日系列活動執行計畫」辦理。
貳、目的
藉由「辯論比賽」,讓學生親身參與,並從收集資料、思考討論、清晰陳述等過程中,深刻瞭解廉政倫理之真正意涵。並透過公開辯論,使民眾了解臺北市政府推動機關透明化措施、廉政工作之成效。
參、期程:96年12月7-9日。
肆、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協辦單位:東吳大學正言社。
伍、辦理方式:
一、對象:
由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學生自由報名參加,每校不限隊數,共計16隊。
二、題目:
「我國公務員不明財產應入罪化」。
三、比賽方式:
(一)分初、複賽及決賽,初賽及複賽採單敗淘汰制。
(二)比賽規則採新式奧瑞岡賽制(四、五、四)。
(三)比賽勝負以比較裁判單勝張數決定。
四、獎勵︰
(一)團體獎:
獎項 獎品(提貨券或等值商品) 備註
冠軍 50,000元(新台幣,下同) 前四名隊伍獲頒獎盃1座。
亞軍 30,000元
季軍 20,000元
殿軍 10,000元
(二)個人獎:由前四名隊伍中各選出1名最佳辯士,可獲頒5,000元提貨券(或等值商品)及獎牌1座。
六、保證金:
(一)每隊需於領隊會議時繳交保證金2,000元,保證事項如下:
1.比賽隊伍依主辦單位安排準時出賽,決不棄權。
2.各隊需派3員出席開、閉幕典禮及開、閉幕比賽及圓桌會議(領隊檢討會議)。新竹以南學校參賽隊伍不受此限。
3. 如有違反上述情形之一者,即沒收保證金。
(二)保證金於比賽結束後發還。
七、報名比賽時程及地點: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
1.參賽隊伍於11月5日(一)前,將報名表E-Mail(heroson@tfd.gov.tw)方式向業務承辦人岳宗明報名,報名後請再以電話(02-27297668-6613)確認收件(報名表如附件2)。
2.限於報名隊數,以承辦人確實接收e-mail報名時間為準,取前16隊參賽。
(二)比賽及領隊會議時間地點:
活動名稱 時間 地點
第1次領隊會議 96年11月8日(四)下午2點 臺北市市府大樓西南區11樓政風處1102會議室
第2次領隊會議 96年11月30日(五) 臺北市市府大樓西南區11樓政風處1102會議室
開幕及初、複賽 96年12月7、8日(五、六) 東吳大學
總決賽 96年12月9日(日) 臺北市立動物園演講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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