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東吳大學第四屆「通識徵文比賽」徵件辦法

看板SCU_Talk作者 (女孩)時間15年前 (2011/03/14 14: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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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第四屆「通識徵文比賽」徵件辦法 一、主辦單位:東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二、參加對象:限本校在學學生(含研究所碩士班及在職專班)。 三、徵文內容提要: 本次徵文主題為「講台下的感動-通識徵心話」。徵文範圍擴大為全校之共通課程,包括國文、外文、歷史、民主法治、資訊、通識課程、體育皆可,投稿者須以此概念構思發想,並自定題目,可參考下列主題: (一)共通課程(包括國文、外文、歷史、民主法治、資訊、通識課程、體育)讓你學習到什麼以及如何應用於未來生活。 (二)你對於通識教育的所見所思或個人對共通課程之經驗與感受。 (三)通識教育對個人大學學習生涯的意義、影響、啟發與重要性。 四、評選標準: (一)符合活動宗旨(佔30%) (二)想法的創意性 (佔40%) (三)結構的完整性(佔30%) 五、參加辦法: (一)活動期間為即日起至截稿日100年3月21日(星期一)(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活動報名表件與作品格式,請至通識教育中心網頁下載,網址:http://www.scu.edu.tw/generaledu/點選「表單下載」即可。作品格式請參照網頁上提供,若有不符格式者,將酌以扣分。 (三)稿件繳交方式: 1.格式:以中文稿件為主;作品請以A4紙橫書直式繕打,標題以標楷體16號字,內文用標楷體12號字,單行間距word格式存檔,左上角裝訂後送件。 2.請將報名表及作品電子檔E-mail至通識教育中心信箱:generaledu@scu.edu.tw或燒錄成光碟送交至本中心。 3.將書面稿件一式四份印出連同活動報名表(貼上一吋照片)送交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第二教研大樓D502室)或郵寄至111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東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收,信封外請寫明「參加第四屆通識徵文比賽徵件」。光碟與書面稿件須寫明姓名、學號、系級。 4.歷屆得獎作品可逕至本中心網頁參考前三屆通識徵文比賽作品。 (四)本活動邀請校內外的學者進行評審,評審結果預定於100年4月底公布於通識教育中心網站,得獎同學將另行通知,得獎作品將刊載於本中心電子報或集結成冊。 (五)作品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件。 七、獎額及獎狀:分別取前三名及佳作五名。  (一) 第一名:乙名,獲頒現金新台幣6000元、獎?乙張。  (二) 第二名:乙名,獲頒現金新台幣4500元、獎?乙張。  (三) 第三名:乙名,獲頒現金新台幣3000元、獎?乙張。  (四) 佳 作:五名,獲頒現金新台幣1000元、獎?乙張。 (五) 參加獎:六名,於100年4月13日(星期三)抽出,可獲得ELECOM耳機乙個。  ※作品品質未達水準者,獎次得以從缺。 八、注意事項: (一) 每人參賽篇數不得超過兩篇。 (二) 凡參賽稿件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作品。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抄襲仿冒情事,違者除取消參賽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外,作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 凡參加比賽活動作品,主辦單位一律擁有著作權及其衍生權利。 (四) 主辦單位有保有文章是否刊登的最終審核權,以及文章編修權。 (五) 參賽及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發表或編印成冊時,參賽人及得獎人不得拒絕,亦不另支稿酬,原作者不得有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1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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