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 有關於期中退選時間

看板SCU_Talk作者 (清新56)時間16年前 (2010/04/23 21: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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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4月15日 依據:東吳大學學生申請退修科目實施要點。 公告事項: 一、修讀學士學位學生得於下列時間辦理退修: 修習畢業班課程者: 5月17日至5月28日。 修習非畢業班課程者:5月31日至6月11日。 二、學生得自99年5月3起至註冊組(綜合教務組)網頁下載「東吳大學學生退修科目申請表 」或至註冊組(綜合教務組)領取表單,並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退修應親自申請且依申請表單程序,經授課教師及所屬學系主任確認同意後,送交教 務處註冊組(綜合教務組)辦理。 四、退修科目每學期以二科為限(含必修體育、軍訓),學生申請退修後,當學期修習學分 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延長修業年限學生退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五、退修科目之學分數雖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但科目名稱與學分數仍登錄於學期 及歷年成績單中,並於成績欄位註記「退」符號,表示該科目已退修。 六、學生申請退修科目後仍列入排名,當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之授領依「東吳大學修讀學 士學位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辦理。 七、依規定應繳學分費(學分學雜費、電腦實習費、語言練習費、音樂指導費等)之科目 退修後已繳者不予退費,未繳者仍應補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2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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