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法學加強班上課與補件通知

看板SCU_Talk作者 (白豬叫)時間16年前 (2009/06/27 18:1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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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注意事項 (1) 本課程嚴禁旁聽,並按座位表會不定時內點。未報名而任意入內旁聽者, 將即刻勸離。已劃定座位者,亦請勿任意變動座位! (2) 每科的座位表會於報名截止後公布於布告欄與教室門口,教室於每次上課前30分鐘 開放,並由班助教點名於上課證劃記後依序入內。開始上課後,班助教會將教室門關閉。 遲到則不得進場。 (3) 押金將於課程結束後統一全額退還,但該課程有缺席紀錄者,不退回該科押金(以 上課證與班助教點名本之記錄為憑)。 ◎所謂缺堂是指每堂老師開始上課,教室關門後,即不再行補點名,該堂視為缺課。 ◎辦理領回押金時間: 7/7-7/9 AM9:00-PM4:00出示法學加強班專用上課證洽法律學系辦 公室領回押金。 (4) 課程講義隨堂憑上課證領取,每人每證限領一份。 未於各科上課前領取講義者,請於7/7-7/9 AM9:00-PM4:00(同辦理退押金時間)至法律 系系辦公室憑上課證辦理補領。 (5) 每單科上課結束後,為準備時間,教室會暫時關閉並清場,略做整理以待下一科上 課,下一科上課前30分鐘,會再度開放,同學依序點名後,按該科之劃位坐下。 ※特殊注意事項: (1)補件: ◎報名當日使用影印照片暫時報名的同學,請於星期一(6/29)至法律系 辦公室補繳或最晚第一次上課前補繳兩張相同照片於班助教。 ◎報名當日證件未齊者,亦請於上述時間內補驗證件。 →未於上述期限內完成補件者,將於第一節課後扣證,待補件後歸還。 (2) 提醒各位劃位於R1705左右兩側陪審席的同學,陪審席座位沒有折疊桌版,若要方 便書寫筆記,請自行攜帶墊板喔! (3) 選修票據法的同學,老師特別吩咐!7月3號上課當天,請務必要另外攜帶您平常所 念的票據法教材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13.76

06/27 18:31, , 1F
與下篇一起借轉班板 謝謝
06/27 18:3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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