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東吳大學心理系誠徵受試者(已徵滿,謝謝)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作者: sharejerry (帥熊)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北部] 東吳大學心理系誠徵受試者
時間: Mon Jun 1 18:22:46 2009
☆[北部] 包含台北 桃園 基隆 新竹 苗栗 外島馬祖
ex: [北部] 基隆市補習班電訪工讀生 100/hr
標題錯誤可用大寫T修改 內文錯誤請用大E修改 請避免標題過長
★正職工作請移駕至job或job1111板
☆煩請從「→」開始輸入文字。
★徵求到人請大寫T修改標題,在標題上加註已徵求到。經檢舉未通知將水桶
☆請填寫公司簡介。未填寫將刪文
★發文前請先確定相同工作是否在三天內發過,避免違反板規
-------------------------以上文字可用ctrl+y刪除-----------------------------
◎工作時間:(請註明,否則刪文警告!)
→一個時段一小時
週二10:00~13:00,18:30~20:30
週三10:00~12:00,17:30~20:30
週四10:00~12:00,13:30~20:30
週五16:30~20:30
◎薪資:(請註明薪資,『面議』、薪水低於95/hr者刪文+水桶兩週)
(未保障底薪之工作將刪文)
→一小時100元
◎薪資發放日:(請註明薪資發放日,否則會刪文警告)
→當天
◎工作地點所在縣市
→台北市東吳大學
◎工作地點:(填寫大略位置 方便版友判斷距離遠近)
→東吳大學外雙溪文化樓F207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心理學行為實驗,坐在螢幕前觀看符號作反應
◎公司名稱: (必須填寫 未寫者將依版規刪除文章)
→東吳大學心理系知覺與學習實驗室
◎需求人數:
→10人
◎條件[希望性別]:(有希望性別請適當說明原因)
→東吳大學在校生,男女不拘,先前參與過Shocken所PO的實驗請勿再次參加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與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雇主徵才時不得有性別歧視,
如工作性質特殊要限定性別,請有合理理由,且雇主必須自行負擔被申訴的風險。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有限制連絡的時間 請另外註明)
→站內信
◎其他:
→參與本實驗請記得攜帶身份證,以方便填寫基本資料作為參與費報帳使用
來信請著明系別、電話
◎通知: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請填寫 沒有期限 或是 一個日期 )
一週
若在應徵期限前徵到人 將以下列何者通知:
1)徵到人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2)會一一回信給報名者通知是否應徵到
大寫T就是修改標題 請勿另外新起一篇說徵到人
大寫T就是修改標題 請勿另外新起一篇說徵到人
大寫T就是修改標題 請勿另外新起一篇說徵到人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另者 若有板友檢舉未通知 將依版規9進行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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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1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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