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關於「鐵肩擔道義」9月20(六)場地問쌮SC …

看板SCU_Talk作者 (楊小孟)時間15年前 (2008/09/24 00:01), 編輯推噓5(504)
留言9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作者: hillman (hillman) 看板: SCU_Talk 標題: 關於9月20(六)場地問題說明 時間: Tue Sep 23 14:03:43 2008 9月20號的場地 我早在9月8日(一)去跟體育室借 正確程序是 確定9月20日有空場地→填申請單→省核 結果雙溪行政 請我們9月17日(三)去場協9月20日的場地 而在場協的時候,雙溪行政回應9月20日的場地應該要 填申請單→省核,後來又告知我們「9月20日這天場地沒人使用」 也告訴我們如果有活動,請早點去佔場地 以上已經簡單的說明是「體育室行政出錯」 接著我們在9月19日(五)得知場地有人借走 我立刻地去體育室問「在9月20日的場地是否有人借用」 體育室行政立刻上網查「網路公告」 查尋結果是「沒人借用」,也告訴我們如果公告沒用人借用,可以早一點去佔場地 9月20日當天演變成你們手上有學校的「紙上公告」而「網路公告」沒有你們借用記錄 這又說明了「體育室行政再次出錯,錯在讓同學不知道要依據哪一個」 那你們可能會說當然是依據「紙上公告」 那我請問你們學校有規定當「紙上公告」和「網路公告」有衝突時 要以「紙上公告」為優先嗎? 另外,我一直強調「學校行政出錯」,就是希望我們雙方不要有什麼誤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9.13

09/23 14:32,
剛剛在下2點30分整,體育室來電,承認是他們的疏忽
09/23 14:32

09/23 14:32,
關於這部份,體育室應該也有跟你們說明吧!!!
09/23 14:32

09/23 14:35,
總之,真的希望我們兩方都不要有任何的誤會存在~~
09/23 14:35

09/23 14:41,
所以cdk 在借出球具的時候沒有想到先釐清?要靠先到?
09/23 14:41

09/23 14:57,
[省核]->[審核] 難怪看到這兩字的時候覺得怪怪的...
09/23 14:57

09/23 16:05,
所以兩方都有跑程序,是學校引起的誤會!我想兩邊都很無辜吧
09/23 16:05

09/23 16:11,
不管是以那個優先,對方都拿出公文了...
09/23 16:11

09/23 16:17,
最奇怪的部分為,既然你們知道有問題的是學校,為何當下只
09/23 16:17

09/23 16:19,
請另一方查證以及跟學校反映,並且根據前某篇內文所言,貴
09/23 16:19

09/23 16:19,
當下也認為是學校的問題,但卻刁難另一個單位,這是我最不
09/23 16:19

09/23 16:19,
理解的地方。
09/23 16:19

09/23 16:25,
既使問題出在學校,但是用佔場地的方式解決難免引人爭議
09/23 16:25

09/23 16:25,
既然知道這個問題,轉聯會前一天就該聯絡會計系
09/23 16:25

09/23 16:26,
而不是選擇當天用「先佔先贏」的方式
09/23 16:26

09/23 16:26,
而且沒有文,就是死無對證,這就是行政阿
09/23 16:26

09/23 16:37,
誤會?原來活動當天轉聯的人說話這麼強硬都是誤會阿
09/23 16:37

09/23 16:39,
大絕:難道體育室不用負責嗎?XD
09/23 16:39

09/23 16:42,
我也感覺態度很強硬囧 學校行政真的要加強了...
09/23 16:42

09/23 17:09,
我想問個問題,你第一段說...填申請單跟審核...那到底是
09/23 17:09

09/23 17:10,
有沒有申請阿...還是因為學校說沒人申請...你們就不打算
09/23 17:10

09/23 17:10,
申請了...>"<...
09/23 17:10

09/23 17:12,
星期五你知道有人借所以又去問了一次  結果體育是說沒有
09/23 17:12

09/23 17:14,
那請問活動主辦和體育室都不了解一下 為什麼會計系會借到嗎
09/23 17:14

09/23 17:16,
你說體育室上網查的結果是無人借用 那你9/19怎知有人借走
09/23 17:16

09/23 20:43,
為什麼轉聯去問沒人申請 為何不順便申請
09/23 20:43

09/23 22:06,
2
09/23 22:06

09/23 22:55,
各位請熄怒,整件事的經過體育室最清楚,請待體育室回應
09/23 22:55
※ Deleted by: king1016 (61.229.161.154) 09/23/2008 23:16: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239.94

09/24 00:05, , 1F
謝謝版主 可以順便問一下刪除的時間為什麼都這麼接近嗎?
09/24 00:05, 1F

09/24 00:07, , 2F
我指的是跟轉聯版刪文的時間
09/24 00:07, 2F

09/24 00:08, , 3F
GJ!!
09/24 00:08, 3F

09/24 00:20, , 4F
刪除時間接近是巧合,可查雙方版主IP證明
09/24 00:20, 4F

09/24 00:23, , 5F
看完系列文章我有個疑問耶~~行政疏失的公文有沒有效力阿?
09/24 00:23, 5F

09/24 00:24, , 6F
有沒有專業人員回答一下..
09/24 00:24, 6F

09/24 00:24, , 7F
晚點公告請稍候
09/24 00:24, 7F

09/24 00:24, , 8F
對阿 有法律系的來解釋一下嗎?
09/24 00:24, 8F

04/27 13:36, , 9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04/27 13:36, 9F
文章代碼(AID): #18sHBKp6 (SCU_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