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擋修的問題...
剛剛在看成績時發現我下學期的刑法總則還是被陳子平老師當掉了= =
但我現在的問題就是
我的上學期平均分數是77 這學期是55
學長跟我說如果兩學期平均分數加起來有121分以上
就不會擋到刑法分則 一樣可以修
請問有這件事嗎= =
再請問只有下學期沒過 是不是只要再修過下學期 整年的學分就可以拿到
有同學跟我說還要連上學期再修一次才行(暈)
不好意思 麻煩大大們幫我解答一下
感激不盡
高興的是阿平明年要休息一年所以我不會再選到他的課
可悲的是我還要本部城區兩邊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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