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鎰仲哥 你要的文章

看板SCU_LawFB作者 (紅襪魂)時間14年前 (2010/05/26 23:05), 編輯推噓10(1005)
留言1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人民有權公投ECFA! 蔡宗珍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即將於本週四(5月27日)針對台聯的公投提案舉行公聽會。值此之 際,許多主張本件公投案違法的似是而非的論調也甚囂塵上,充斥若干媒體版面。最常 見的說法有二:其一是ECFA的內容涉及租稅、投資事項,不得作為公投提案事項;其二 則是認為ECFA無涉主權談判,毋須也不應交付公投決定。這兩種說法都有模糊焦點、蓄 意誤導之嫌。 1.本件公投提案事項,其內容無涉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本公投案題目 為:「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兩岸經濟協議』 或ECFA)」,交給人民投票決定的問題是政府「可否」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協議, 重點在於「可否」,亦即政府有無「兩岸經濟協議簽訂權」,而非簽訂「什麼內涵的協 議」,公投提案事項並非針對該協議的內容。政府規劃中之ECFA的可能內容,包括涉及 先期開放部分商品優惠關稅的早期收穫清單等等,均不在題目詢問範圍內。換言之,本 案欲藉由公投程序探詢民意的問題僅僅是:人民是否同意政府可與中國簽訂ECFA此等具 有國際法意義的行政協定,至於該行政協定的具體內容與事項,均屬「可簽訂」之後才 須考量的問題,是下一層次的問題,並不在本公投提案關切之列,因此,本公投提案事 項,內容絕無涉公投法第2條第3項所稱之「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當 然合法有效,公投審議委員會毫無否決之理。 若認為政府研擬的「兩岸經濟協議」內容可能會涉及簽訂後締約雙方之關稅優惠事宜, 即率予認定本公投提案內容涉及「租稅」事項者,實乃混淆了「可否簽訂協議」以及「 簽訂什麼樣的協議內容」這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何況,政府迄今均未能明確說明ECFA 的確切內容與早期收穫清單,根本也無從判斷其中是否涉及租稅、投資事項。如果僅以 未來政府欲簽訂的ECFA內容,有可能涵蓋若干關稅優惠事項為由,便認為人民即因此喪 失對政府究竟可否擅自與中國簽訂該等協議的公投權利,不啻是捨本逐末、倒果為因。 有人說,「ECFA包括租稅、投資等議題,而公投法明定租稅、投資等事項不得做為公投 提案,屆時要如何切割ECFA哪些能公投、哪些不能公投?」此一說法明顯混淆了公投之 提案事項所在,以及該提案事項之構成要素可能牽涉的內涵。欲訴諸公投的問題是人民 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ECFA,而不是人民是否同意政府所簽的ECFA!ECFA縱使可能包 括租稅、投資等內容,但此等內容並非公投之提案事項所在,於公投程序中亦不具有表 徵或界定公投提案事項的地位,對公投提案事項也不生影響,亦無所謂切割問題。 2.政府是否得與中國簽訂行政協定性質之ECFA,得為公民投票提案之事項:兩岸經濟協 定是具有國際法與國內法拘束力的國際性行政協定,無論此等行政協定是否應送國會審 議始生國內法拘束力,僅以行政協定之簽署乃屬政府權限事項而言,人民即得藉由公投 程序參與政府「是否與他國簽署行政協定」之決定。重大政策事項之公投本即針對政府 決策事項所為,只要非屬公投法第2條第3項的除外事項,則原得由政府本於職權所作之 重大決策,即得為公民投票之事項。 特別要強調的是,針對政府是否可以簽署國際條約或協定的公投,在世界各國早已屢見 不鮮,尤其是歐洲各國若以公投方式決定是否加入歐盟的話,都是以「你是否同意加入 歐盟」之類的正面問法作為公投題目。由於加入歐盟是以簽署國際條約(歐盟條約)的 方式進行,因此是否同意加入歐盟的問題,其實就是等同於是否同意簽署歐盟條約的問 題。如果說是否簽署行政協定的正面問法不合法,不但過於無知與外行,也太強詞奪理! 有認為,過去臺灣亦曾與其他國家簽署過自由貿易協定(FTA),並未經公投程序,也沒 有損害主權之說,如今政府規劃與中國簽署的ECFA,還只是FTA的前置性、架構性協議而 已,並不是FTA,不足以威脅主權,毋須以公投程序決定是否簽署。此等說法不但蓄意忽 略ECFA對未來兩岸經貿關係之劇烈影響,更漠視了ECFA之簽署對臺灣與中國既有特殊政 治關係之鉅大衝擊。 列有早期收穫清單的ECFA,本來就具有準FTA的性質,而在WTO架構下發展FTA關係的國家 ,將會面臨十年間完成開放雙方市場90%的壓力;而如果可以不遵守WTO這項要求,那麼 很可能因為締約雙方被視為是「內國關係」,如同中國與香港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 (CEPA)!這兩種可能性對臺灣未來經濟發展均會帶來極其嚴重的後果,政府要簽訂後 座力如此強烈的協議,當然要由人民以公投程序表達是否支持!更何況,在兩岸既有的 特殊政治關係下,一旦兩岸簽署ECFA,均可能使得在國際社會上普遍未受承認為獨立國 家的臺灣,進一步被弱化其國際社會中的獨立經貿談判地位,而被納為中國的延伸勢力 範圍,將形同「依附」於中國的經貿地位,甚至可能被視為是一中原則的具體展現,在 國際社會中所呈現的兩岸關係之面貌也可能隨之根本地改變,而對臺灣的現狀與未來發 展,帶來既深且劇的影響。 馬總統曾信誓旦旦地表示,「在ECFA談判中,會捍衛台灣的主權,避免台灣利益被傷害 」,可惜的是,臺灣的主權、臺灣的利益無法被一個任期只有四年的現任總統所擔保, 臺灣的未來更無法仰賴一個人的宣誓。能擔保我們未來、能讓我們依靠的,是制度,是 以公投程序確定的真實民意所展現出來的民主力量!兩岸簽訂ECFA之議,應由人民以公 民投票方式來共同思考、共同決定,也共同承擔一切後果!(作者為臺大法律學系副教 授) 下禮拜三陳長文律師要來1705演講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98.40

05/26 23:35, , 1F
唉! 馬英九:[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05/26 23:35, 1F

05/26 23:40, , 2F
顏厥安老師在昨天也有寫一篇!
05/26 23:40, 2F

05/27 00:08, , 3F
公法少年的憲法包裝洗腦
05/27 00:08, 3F

05/27 00:08, , 4F
哪有洗腦啊,我們可以來筆戰啊! 來阿來阿~
05/27 00:08, 4F

05/27 00:09, , 5F
我今天在facebook貼這個連結都沒人要來戰我! Q_Q
05/27 00:09, 5F

05/27 00:11, , 6F
沒有拉~~學長我只是搞笑!!
05/27 00:11, 6F

05/27 00:15, , 7F
不要再講搞笑了,小弟淪為丑角一事,我已經在思考大概
05/27 00:15, 7F

05/27 00:16, , 8F
是壞事做太多,不然就是講話太機車了!!
05/27 00:16, 8F

05/27 08:28, , 9F
這個人怎麼看起來那麼眼熟!! http://0rz.tw/y4gwh
05/27 08:28, 9F

05/27 12:20, , 10F
沒能量 在台灣想公投是件難事 偏偏大家只愛選舉www
05/27 12:20, 10F

05/28 13:46, , 11F
推呀~~大蔡鎰仲演講的姿勢好帥!!
05/28 13:46, 11F

05/28 21:37, , 12F
所以我是小李維哲?! 為什麼~~~~~~~~~
05/28 21:37, 12F

05/30 06:29, , 13F
靠北...怎麼有錄影...~"~|||
05/30 06:29, 13F

05/30 08:51, , 14F
演講跟私下白爛的一面差好多.....果然人面獸心
05/30 08:51, 14F

05/31 01:54, , 15F
公開場合嘛~~我上台總不可能當鄉民啊~~
05/31 01:54, 15F
文章代碼(AID): #1B_JYSws (SCU_Law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