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期中退選制度

看板SCU_Law101C作者 (小龜)時間14年前 (2009/10/27 23:4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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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cad.scu.edu.tw/3/annou_detail.php?sno=372&cno=10&color=FFEAE2 一、學生得於98年12日14日至23日期間辦理退修。 二、學生得自98年12月7日起至註冊組(綜合教務組)網頁下載「東吳大學學生退修科目申 請表」或至註冊組(綜合教務組)領取表單,並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退修應親自申請且依申請表單程序,經授課教師及所屬學系主任確認後,送交教務處 註冊組(綜合教務組)辦理。 四、退修科目每學期以二科為限(含必修體育、軍訓),學生申請退修後,當學期修習學分 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延長修業年限學生退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五、退修科目之學分數雖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但科目名稱與學分數仍登錄於學期 及歷年成績單中,並於成績欄位註記「退」符號,表示該科目已退修。 六、學生申請退修科目後仍列入排名,但不得以當學期成績受領「東吳大學修讀學士學位 優秀學生獎學金」。 七、依規定應繳學分費(學分學雜費、電腦實習費、語言練習費)之科目退修後已繳者不 予退費,未繳者仍應補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6.106 ※ 編輯: ns5cc 來自: 219.71.206.106 (10/27 23:50) ※ 編輯: ns5cc 來自: 219.71.206.106 (10/27 23:58)

10/28 19:43, , 1F
第六點的前面不知道啥意思
10/28 19:43, 1F

10/28 21:17, , 2F
學校會幫排名,所以你會友名次...但是沒獎學金拿
10/28 21:1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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