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 102上期末考 刑法案例解析 蕭宏宜
申論實例題(100%)
一、
甲、乙二人相約持槍搶劫夜歸婦女,其犯罪計畫是:由甲持槍將被害人押進暗巷,
再由乙搜取被害人財物。某日,當甲脅迫路人丙就範時,丙竟高聲呼救,致驚動正
在附近巡邏的員警丁;丁循聲急奔而來,甲一時驚慌,竟誤乙為丁,對其開槍以求
自保。請問:如果甲、乙於作案前已約定,甲必要時可「使用」槍械,但乙信不太
過甲,怕甲衝動誤事,為免鬧出人命,無法挽回,其實已先將子彈全數卸除。請論
斷甲、乙罪責。
二、
A唆使B殺乙,當B持刀埋伏在乙宅門外時,因想到與乙之間並無深仇大恨,於是改變
心意,只把剛回到家門口的乙打成重傷,卻因看見乙手上戴著不錯的錶,於是趁乙無
法抵抗之際,將錶取走。豈料乙卻因心臟病發,於B離去不久後死亡。試問A、B之行
為應如何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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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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