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組織章程的問題
我看過了內容,主要是有幾個問題
第一
隊費一學年收兩百的話
應該連打校內比賽的報名費都不夠
第二
隊上顧問在正式比賽時等同於總教練
可是實際調度的權責是在隊長
這個情形還蠻有趣的
另外就我參加系隊以來隊上調度的實際權力
應該是在OB身上吧?(如果是有OB在場)
不過這個規定是新的,所以我是有點想到以前的事情去了
第三
隊長將從三年級裡面推選
推選的時間是在什麼時候?
一般的系隊是在送舊的時候推選
能讓新的隊長適應球隊,以安排暑假的練習來感受帶球隊的感覺
一開學剛好順勢接上招生
不過我們隊上似乎沒有確切的時間
第四
遲到要罰一顆aball
Aball 沒有只買一顆的吧
雖然說如果對象是我可能要買個一盒備用
但是如果能夠以現金支付
這樣以後可以比較容易靈活運用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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