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生盃 排球賽
● 新生盃 排球 ○
一、比賽日期與地點:訂於中華民國96年11月19日(星期一)至12月16日(星期日),
在外雙溪校區、城中校區舉行。
二、參加資格:本校正式註冊學士班、進修學士班之一年級新生。
三、競賽種類:
(一)籃球(二)排球(三)桌球(四)羽球。
四、獎勵:大會設立優勝獎盃、獎品以獎勵獲勝單位。
五、報名辦法:
(一)時間:自即日起至民國96年11月2日(星期五)17:00止,逾時概不受理。
(二)地點:外雙溪校區及城中校區體育室(請將報名表投入體育週報名箱內)。
(三)以系為單位,每系限報一隊參加。
六、領隊會議及抽籤:(不另發通知)
(一)雙溪校區:
時間:96年11月7日(星期三)12:20。地點:外雙溪校區體育館內視聽教室(B305)。
(二)城中校區:
時間:96年11月8日(星期四)12:20。地點:城中校區6602教室。
*未派代表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七、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必須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二)參賽者必須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否則不准參賽。
(三)賽程若有異動,依體育室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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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競賽項目:團體賽(分男、女二組)。每隊報名最多十五人。
第二條 比賽地點:外雙溪校區室外排球場、城中校區體育館、城中校區體育館(決賽)。
第三條 比賽日期:預賽:96年11月19日(星期一)起至12月7日(星期五)止。
決賽:96年12月8、9日(星期六、日)。
第四條 比賽制度:單淘汰賽制。
第五條 比賽規定:
一、參賽隊伍應按大會排定之賽程出賽,並於賽前十分鐘向大會報到提送出賽名單,
如逾出賽時間五分鐘未出場,以棄權論。
二、參賽者必須穿著運動服裝,否則不准出賽。
第六條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印行之最新排球規則。男女皆
為三局二勝制,決勝局為15分。
第七條 比賽用球:MIKASA比賽用皮球。
第八條 取前四名,頒發獎盃、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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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弟妹們 加油嘿!!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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