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怒] 雲林查獲海豚肉 市值逾50萬
海巡署雲林機動查緝隊昨上午會同岸巡四二大隊、雲林縣府農業局,在東勢鄉龍潭村黃志
咸住處冰庫,查獲私藏海豚肉約2000公斤;偵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雲林地檢
署偵辦,並追查海豚肉來源。
海巡署機查隊指出,近年因查得嚴,抓得緊,以往公開販售海豚肉的情形已不復見,但最
近發現雲林沿海鄉鎮又出現零星販售海豚肉的情形,既有下游小販,必有貨源供應商,於
是成立專案小組,經3個月跟監蒐證,發現41歲的黃志咸可能是供應商,展開查緝。
海巡署人員在黃志咸住處旁的一座冷凍庫內,查獲海豚屠體約2000公斤,以目前市價每台
斤250元計算,折合市價超過50萬元;海巡人員查扣屠刀等證物,由於冷凍庫內的海豚肉
已包裝或裝箱,極可能已流入市面。
海巡人員懷疑黃志咸是雲林地區的海豚肉大盤商。但黃辯稱沒有屠宰海豚,全是朋友寄賣
,且不只一個人拿來寄賣,他並不清楚對方名字,只是賣多少,大家各取利潤,海豚肉來
自何處他不清楚。
辦案人員認為他藉口推托,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由於冷凍庫
內的海豚肉可能不只同一種類的海豚,專案小組將追查海豚肉的來源管道。
雲林機動查緝隊副隊長郭憲良表示,捕殺販售海豚,觸法且影響國家聲譽;販售鯨豚肉可
處5年以下徒刑,併科30萬至150萬元罰金,刑責不輕,籲漁民或漁販別觸法。
【2010/05/19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56094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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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
這好像是你家那邊的耶...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經理大大說要去檢舉你
你完蛋了...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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