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宅男逛街 持鏡子連窺裙底
宅男逛街 持鏡子連窺裙底
對街女店員驚見 潑水揪狼 男求「不要報警」2010年03月25日蘋果日報
【蕭夙眉╱台中報導】台中一名待業近兩年的宅男,前晚涉嫌在鬧區拿鏡子二度偷窺身材
火辣的辣妹裙底「風光」,對街另名女子發現後,立刻衝過馬路拿水潑偷窺狼,並高聲斥
責,男子嚇得求饒說:「不要報警!」但此時正巧有巡邏警在附近,將他逮個正著,被依
妨害秘密罪嫌送辦。
令人不齒
警方調查,男子陳聖中(三十二歲,無前科)待業一段時間,平常如同宅男待在家中,鮮
少和外界接觸。前晚近十時,他到豐原市太平洋百貨公司旁購物,發現身高約一百七十公
分的羅姓女子(十九歲)長髮飄逸,穿連身洋裝迷你裙,遂向羅女靠過去。
被害女痛罵:色鬼
警方表示,當時羅女站在一家服飾店的騎樓,人背對馬路和男友講行動電話,陳嫌慢慢靠
近羅女身後,先彎腰再將左手伸向羅女的裙子底部;見羅女未察覺,三分鐘後再度使用同
樣的伎倆,二度偷窺。
但陳嫌此舉恰巧被對街咖啡店蘇姓女服務生(二十三歲)看在眼底,蘇女立刻跨越六公尺
街道拿水潑陳嫌,大嚷:「你在幹什麼?」羅女此時才驚覺裙下風光已被偷窺,正巧警方
巡邏經過,兩女呼叫警察處理。
陳嫌拜託警方:「請不要通知我的家人。」坦承因好奇羅女內褲的顏色,利用鏡子反射來
偷窺,不過他辯稱:「我已經道歉,而且只有這次偷窺女子,我平常很少和外界接觸,不
知道觸法。」
羅女痛罵陳嫌:「色鬼!」她向警方透露,雖然察覺身後有人靠近他,卻因自己在說電話
沒在意,當她準備離開騎上機車,發現後面有人潑水,轉身才發現遭人偷窺。
遇偷窺應高呼求救
頂街派出所所長林敬國提醒,隨著天氣轉熱,不少女子的打扮較為清涼,但衣著最好不要
太過曝露,避免讓色狼有機可趁,但「若遇偷窺應立即高呼求救,且報警處理。」大里仁
愛醫院身心內科主任官達人指出,如果一次的話可能因好奇;如果累犯,可能患者本身無
法與女性發展正常關係,透過偷窺來滿足自己對異性的慾望。
女子如何避免偷窺
●避免穿太短的裙子、露胸過多的上衣
●上、下樓梯盡量靠牆而行,避免有人從下方偷窺
●更換衣服應緊拉窗簾,嚴防有人窺探
●欲前往高低落差大處,建議穿褲裝
●遇偷窺應大聲斥責制止,且報警處理
資料來源:豐原分局偵查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85837/IssueID/20100325
阿宅們 請好好克制
特別是 失業阿宅 OTZ
特別中的特別 豐原阿宅
死阿達 我連六篇了ㄟ 度爛伯 說好的PO文呢 再不回文 叫團長炸你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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