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抄襲論文 丟了碩士還要賠22萬

看板SCU-History作者 (waynekang)時間13年前 (2010/08/18 14:07),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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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定傳、陳怡靜、胡清暉、湯佳玲/綜合報導〕 中研院林姓研究助理被控抄襲中研院培育博士生張孟珠的碩士論文, 林女承認引用有疏失,但無侵害著作權本意, 張女則認為對方嚴重抄襲,向林女就讀學校反映及訴請賠償, 結果林女的[東吳大學歷史所]碩士學位遭學校撤銷, 博士生資格也遭取消,法官判賠償二十二萬元。 張孟珠昨透過中研院同事表示,不願意回應; 林女委任律師事務所也表示,林女不願受訪, 且林女碩士資格雖遭撤銷,若往後提起上訴成功,碩士學位可恢復。 東吳大學主任秘書賈凱傑受訪時表示, 去年曾針對該案召開調查委員會, 最後決議該論文抄襲,撤銷其碩士論文, 公告後並報備教育部。 但賈凱傑也補充,林女論文涉抄襲自張女論文, 是因兩人都引述國外學者研究成果, 「摘除引述國外學者研究部分,兩人論文仍有獨立內容」, 但張女清楚註明引述出處, 林女可能是便宜行事、直接引述張女翻譯過的內容, 且未註明出處,因「文獻引述不當」而被認定抄襲。 板橋地院判決書指出,林女以清代婦女的貞節為題, 發表情慾與社會秩序 :「從刑科題本看清代婦女的抉擇」碩士論文, 九十六年四月, 張女發現該文涉嫌抄襲她於九十一年撰寫的「清代貞節的實踐及其困境」論文。 畢業於中正大學歷史所的張孟珠, 碩士論文以士人文集為主要素材, 並引用「刑科題本」中的兩個通姦、兩個逼嫁及一個再嫁案例; 林女則以乾隆時期「刑科題本」中, 一百八十四個通姦案例及一百八十二個強姦案, 再加上「大清律例」中有關通姦案件的法律條文, 探討清代婦女自主權。 張女向法官說,林女論文中許多頁數都有抄襲嫌疑, 林女不僅無反省及道歉動作, 並稱「抄襲不稀奇,學術之路漫長, 希望原告有智慧放手,無須將此事弄得頭破血流」。 張女認為權益受損向林女請求一百萬元賠償。 林女否認侵害張女著作權,但表示引用確有疏失, 發現後已從網頁撤下,隨即作出修正補註, 且兩者研究題目不同,只是引用相同的資料來源(刑科題本)。 法官比對兩論文後,發現有一百一十處具高度實質相似性, 將論文送鑑定確定有抄襲。 引自自由時報。 --------------------------------------------------------- 我想問,指導教授是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83.39

08/18 14:09, , 1F
原來是賴惠敏教授啊!
08/18 14:09, 1F

08/19 01:20, , 2F
會是劉靜貞嗎?婦女史我就直接想到劉老師了= =
08/19 01:20, 2F
文章代碼(AID): #1CQtYaVT (SCU-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