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系務會議對碩(碩專)、博士班相關決議事項
東吳大學經濟學系公告
民國97年4月18日
主旨:公告本系96學年度系務會議對碩(碩專)、博士班相關決議事項。
說明:
一、依據本系96學年度系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課程相關規定 (自97學年度實施)
1. 碩、博士班:
(1) 97學年度碩博士班一、二年級研究生至少要修習2門客座講座教授的課程(96學年度曾
修習「全球化、經濟整合與國際貿易」課程可以計入)。
(2) 碩博士班選修課程每科修課人數上限為10人,但兼任客座講座的課程不設限。
2. 碩專班:
(1) 碩專班課程每學期修課上限為13學分。
(2) 碩專班新生可於剛入學的暑假期間選修本系或外系的暑修課程。
三、指導教授相關規定 (從96學年度入學學生開始適用)
1. 本系論文指導教授之研究生人數規定:
(1) 本系專任教師:以5位為上限(含碩士班、碩專班與博士班);
(2) 本系兼任教師(含本校他系專任教師):在本系指導研究生人數不超過3位。
2. 非本系專任教師擔任碩、博士班研究生指導教授(限於單獨指導),必須近五年
內至少有1篇SSCI 或2篇TSSCI期刊之論文發表。
宋鳳笙
東吳大學經濟學系秘書
100臺北市貴陽街一段56號
TEL:(02)23111531轉2641
FAX:(02)23822001
E-mail: sungfs@scu.edu.tw
相信各位今天都有收到此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78.70
推
04/18 23:31, , 1F
04/18 23:31, 1F
→
04/19 09:30, , 2F
04/19 09:30, 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