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程] 南中盃排球規程
◎比賽規定:
1、採落地得分排球制,每場比賽三局(即三戰兩勝),第一、二局皆為二十五分,第三局
為十五分。決勝局一方先得8分時,交換場地。列隊時雙方隊長猜拳決定發球權。
2、上場球員需著同色球衣及印有背號,球褲不限。
3、非排球體保及甲組球員合計最多同時上場一人,登錄不限。
4、每隊每局可有二次暫停(每次30秒),不得請求技術暫停。
5、球若碰到標誌竿則球權屬對方並對方得分。
6、第一局第二局,以先得二十五分者為勝,若比數為24:24時,則必須領先對方2分為止
。
7、排球賽程採積分循環賽制,以得分積分多者為勝。
◎其他規定:
1、各隊於比賽開始三十分鐘前,請攜帶比賽名單(備有選手證及學生證)至總檢錄站登錄
,未登錄者不得上場。每場比賽登錄12名球員。比賽開始後,五分鐘未到者,視同棄權。
2、比賽遇有爭議,則依裁判之判定為準,其他相關細節則依最新比賽規則為準。
3、球隊若有未報名註冊或不符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
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而該隊比賽之成績也不予計算。
4、比賽時間如遇球員或球隊有關人員侮辱裁判等事情發生時,按規則規定處裡外,並報
請有關單位議處。
5、發生球員資格之申訴,必須當場檢查,由主辦單位查詢該球員之學籍,否則
比賽結束不接受此抗議。
6、線審人員由比賽隊伍各派一人,若有學校無法派出線審人員,請於賽前跟紀
錄台報備,由主辦單位指派線審人員。
◎比賽用球:室內場使用MIKASA三色皮球
室外場使用MIKASA三色膠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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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