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已刪文
上一篇概略談了一下司馬師兄弟之後,這篇繼續找別的史料來補充小弟的論點
考慮諸葛恪北伐的時間點,所謂曹魏"政在私門",其實有可能意指許允包庇自己人,:
"
九品中正其實早在曹操時代,便有其雛形了,《宋書》:
"郡縣掾史,並出豪家,負戈宿衛,皆由勢族,非若晚代,分為二途者也。漢末喪亂,
魏武始基,軍中倉卒,權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非為世族高卑"
"因此相沿,遂為成法。自魏至晉,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舉世人才,
升降蓋寡。徒以馮藉世資,用相陵駕,都正俗士,斟酌時宜,品目少多,隨事俯仰,
劉毅所云「下品無高門,上品無賤族」者也"
行之有年的制度,隨著時光的嬗遞,逐漸根深蒂固演變成為世族服務的管道
想根除實在難如登天,倒不如找其他角度切入
於是夏侯玄指出問題並非出在九品,而是實際執行的層面,亦即中央臺閣 & 州郡中正
兩造主管機關之間,各能施展多少手腳
"豈若使各帥其分,官長則各以其屬能否獻之臺閣,臺閣則據官長能否之第,
參以鄉閭德行之次,擬其倫比,勿使偏頗。中正則唯考其行迹,別其高下,審定輩類,
勿使升降"
以上呼應了傅咸對何晏等人的平反,《晉書》:
"內外之任,出處隨宜,中間選用,惟內是隆。外舉既頹,復多節目,競內薄外,
遂成風俗...伏思所限者,以防選用不能出人。不能出人,當隨事而制,無須限法...
臣聞刑懲小人,義責君子,君子之責,在心不在限也。正始中,任何晏以選舉,
內外之眾職各得其才,粲然之美於斯可觀。如此,非徒御之以限,法之所致,
乃委任之由也。委任之懼,甚於限法。是法之失,非己之尤,尤不在己,責之無懼,
所謂『齊之以刑,人免而無恥』者也"
對照《資治通鑑》寫曹爽以何晏為吏部尚書,"晏等依勢用事,附會者升進,
違忤者罷退,內外望風,莫敢忤旨"
可看出所謂罷退,不過就裁撤掉不必要的冗官,沒有非得推舉誰當某官不可
當然何晏等人實非本篇重點,故焦點帶回臺閣,我們知道陳泰在司馬師領便當後
被徵為尚書右僕射,典選舉,直到260年GG,後裴顗代陳泰為僕射,領吏部
重點是裴顗"承泰後,加之淑慎,綜核名實,風俗澄正"(晉書)
正因周圍一起混的會互相按讚,所以司馬昭時代的吏部尚書,從陳泰到裴顗,
司馬師對人才的處理方式,不妨由石苞當例子,《晉書》不客氣的形容石苞"好色薄行"
然而司馬師認為石苞"雖細行不足,而有經國才略。夫貞廉之士,未必能經濟世務"
弦外之音
〈王基傳〉:"許允、傅嘏、袁侃、崔贊皆一時正士"
扯了這麼多,都是在闡述司馬師、昭兩兄弟,在察舉人材制度上的做法差別
至於要探究其原因,個人認為司馬昭之所以走回他爸宣王,著重中央更甚於地方的老路子
是出在夏侯玄的影響力,夏侯先生主張強化州中正的權力,便多少讓原本被吏部壟斷的仕
途
可以分一些決定權給各地方政府,則無論是否走後門,地方都會感激夏侯玄
這代表無形中在助長,壽春三叛這類反對中央的州郡亂事,雖不一定會主動再叛
但萬一有人登高一呼,難保起來響應,造成中央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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