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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SAN作者 (金山好吃粥,伸!)時間4年前 (2021/05/23 00: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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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概略談了一下司馬師兄弟之後,這篇繼續找別的史料來補充小弟的論點 考慮諸葛恪北伐的時間點,所謂曹魏"政在私門",其實有可能意指許允包庇自己人,: " 九品中正其實早在曹操時代,便有其雛形了,《宋書》: "郡縣掾史,並出豪家,負戈宿衛,皆由勢族,非若晚代,分為二途者也。漢末喪亂, 魏武始基,軍中倉卒,權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非為世族高卑" "因此相沿,遂為成法。自魏至晉,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舉世人才, 升降蓋寡。徒以馮藉世資,用相陵駕,都正俗士,斟酌時宜,品目少多,隨事俯仰, 劉毅所云「下品無高門,上品無賤族」者也" 行之有年的制度,隨著時光的嬗遞,逐漸根深蒂固演變成為世族服務的管道 想根除實在難如登天,倒不如找其他角度切入 於是夏侯玄指出問題並非出在九品,而是實際執行的層面,亦即中央臺閣 & 州郡中正 兩造主管機關之間,各能施展多少手腳 "豈若使各帥其分,官長則各以其屬能否獻之臺閣,臺閣則據官長能否之第, 參以鄉閭德行之次,擬其倫比,勿使偏頗。中正則唯考其行迹,別其高下,審定輩類, 勿使升降" 以上呼應了傅咸對何晏等人的平反,《晉書》: "內外之任,出處隨宜,中間選用,惟內是隆。外舉既頹,復多節目,競內薄外, 遂成風俗...伏思所限者,以防選用不能出人。不能出人,當隨事而制,無須限法... 臣聞刑懲小人,義責君子,君子之責,在心不在限也。正始中,任何晏以選舉, 內外之眾職各得其才,粲然之美於斯可觀。如此,非徒御之以限,法之所致, 乃委任之由也。委任之懼,甚於限法。是法之失,非己之尤,尤不在己,責之無懼, 所謂『齊之以刑,人免而無恥』者也" 對照《資治通鑑》寫曹爽以何晏為吏部尚書,"晏等依勢用事,附會者升進, 違忤者罷退,內外望風,莫敢忤旨" 可看出所謂罷退,不過就裁撤掉不必要的冗官,沒有非得推舉誰當某官不可 當然何晏等人實非本篇重點,故焦點帶回臺閣,我們知道陳泰在司馬師領便當後 被徵為尚書右僕射,典選舉,直到260年GG,後裴顗代陳泰為僕射,領吏部 重點是裴顗"承泰後,加之淑慎,綜核名實,風俗澄正"(晉書) 正因周圍一起混的會互相按讚,所以司馬昭時代的吏部尚書,從陳泰到裴顗, 司馬師對人才的處理方式,不妨由石苞當例子,《晉書》不客氣的形容石苞"好色薄行" 然而司馬師認為石苞"雖細行不足,而有經國才略。夫貞廉之士,未必能經濟世務" 弦外之音 〈王基傳〉:"許允、傅嘏、袁侃、崔贊皆一時正士" 扯了這麼多,都是在闡述司馬師、昭兩兄弟,在察舉人材制度上的做法差別 至於要探究其原因,個人認為司馬昭之所以走回他爸宣王,著重中央更甚於地方的老路子 是出在夏侯玄的影響力,夏侯先生主張強化州中正的權力,便多少讓原本被吏部壟斷的仕 途 可以分一些決定權給各地方政府,則無論是否走後門,地方都會感激夏侯玄 這代表無形中在助長,壽春三叛這類反對中央的州郡亂事,雖不一定會主動再叛 但萬一有人登高一呼,難保起來響應,造成中央困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54.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N/M.1621699446.A.F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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