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東漢任官的本籍回避制度為什麼叫三互法?
三互法的名稱,應該是來自於
後漢書 蔡邕列傳:
初,朝議以州郡相黨,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兩州人士不得對相監臨。至是復有三互法,禁忌轉密,選用艱難。幽冀二州,久缺不補。
上面的文字中,並沒有提到本籍迴避。
自漢武帝以後,漢朝的某個州的刺史不能為本州人,某個郡的太守不能為本郡人
這種制度,似乎是嚴耕望統計史料所發現,漢武帝之後的慣例,
但是這種本籍迴避的情況,似乎並沒有在史書上明書。
個人認為把本籍迴避稱為三互法好像不是很精確?
不知道版友有沒有知道其他史料可供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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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服食豹胎、鹿胎,再加上潭中的海狗之腎,覺得痛楚稍減,想不到這豹鹿雙胎混以海狗
腎,正是驅毒的良劑,如是長期服食,體內毒發的間歇也漸漸加長。初時每日發作一兩次
,到後來數日一次,進而數月一發,最近五、六年來居然一次也沒再發,想是已經好了。
——《民明書房》刊 あなたの知らない神雕侠侶 第三十九回 より抜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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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02,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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