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言情小說的研究
昨天把這一堆前人的研究拿出來再看一次,
其中當然是以分析言情小說的內容的研究最多,
同時,每個研究者都說:
「作者通常礙於面子問題,往往不願意讓人知道他的真實身份。」
因為大家都用花名發表咩!
雖然我本來有點同意這樣的觀點,
但是昨天一上言小版,有點被嚇到@@,
看來這個觀點必須要修正為「部分作者」了。
後來我看看看,看到一個研究者引的兩本書,
其實我都沒有看過,但是是研究當時(2001-2003)十大租書坊的暢銷書,
其中有兩本讓我覺得劇情跟邏輯都很怪,
所以我想,應該有版友看過,或許可以為我解答一下。
以下引自研究者許哲銘的論文。「」(頁數)則為小說中的原文引用。
A:于媜《暴君契約》
男主角冷珣為了要爭奪家族企業的繼承權以抱負長年來受人歧視的污辱,
於是遵照其父的遺囑—「誰先產下長孫,就可以獲得冷氏企業的繼承權」
(頁,15)但附帶條件是血統要純正(頁,16)因而來到一間酒店準備挑
選生育工具。(頁,27)
研究者引這一本是要探討,現今言情小說中,
似乎十分的性解放,婚前要做什麼都可以,但
是實際上都是在強調「處女價值」,因為作者
接下來就寫了很長一段男主角與女主角如何爭
辯並確認女主角的過程。
我想問的是:
「想要有一個血統純正的小孩,所以去酒店找生母」
這邏輯到底是???(._.?)
雖然大家知道這女主角一定是處女、一定是剛好第
一次要賣春,但是總覺得一個大集團交給有這種奇
怪邏輯的男人繼承,好像也是怪怪的。。。。
B:四月《寵愛小寶貝》
為了要完全佔有女主角連愛的靈與肉,男主角柳海日與女主角的奶奶
共謀設計一齣綁架軟禁的戲,如此讓女主角連愛自願交付自己的身體
、性與愛情來充當贖回奶奶的贖金。
= =。。。真的有奶奶會幹這種事情嗎?不知道
原作者是怎麼寫的?這種邏輯真的是作者寫的,還
是研究者的誤解呢?
研究者引這一本是要說明,小說中的男主角為了得
到女主角的身體(不是有寫說是靈與肉),常常會
做出違背常理的事情,或是不擇手段。
另一位以國中女生為研究對象的研究者周代玲指出,閱讀言情小說
的國中女生人數每年都在增加,有些人是因為同儕壓力,有些人是
因為對「愛情」有所期待與憧憬,至於想看裡面性愛書寫的人就很
少數,但是國中生覺得也不排斥,因為他們覺得這是很平常的事情
「電視上也這樣演」、「網路上也這樣寫」,所以他們覺得不會刻
意去看這種性愛書寫,但是也不會刻意嬌羞的說:「好色>\\\\\\<」
,因為他們覺得這是很正常、該有但不是重點的橋段。
但是有少數受訪的國中女生認為「以貞操換取真愛很美好」,也希
望這種因性而愛的事情,也可以真實的發生在自己身上(孩子,希
望你們現在還是這樣覺得(☆_☆)。總之,有夢最美。)
最後是所有受訪國中生都反對的:「把言情小說當成上課教材。」
受訪者表示都上過這一類的課,但是都是把言情小說當作是「負面」
的教材,因此他們覺得不能接受(因為他們喜歡著言情小說)課堂
上一面倒的負面批判。
而且,老師或同學在唸出要討論的段落的時候,往往會不自覺得把
他們的臉套到男或女主角身上,這樣就容易幻想破滅。
其中一個特例受訪國中生則說,因為他也在寫,實在很擔心哪天老
師會拿出他的作品來當作範本,畢竟他覺得自己是很認真的在寫、
在編織一個美麗的幻想故事,若被老師拿出來當作負面的批評教材
,他會覺得很傷心。(至於國中生寫的內容如何,我想不是討論重
點,至少他在寫的過程中,他是一位認真的創作者。)
還有一個研究網路文學的閱讀習慣的研究生陳冠華寫了有趣的話:
「內容描寫男女關係的愛情小說受到歡迎的原因是,
該類小說提供了虛構的情節,而這些愛情故事背景
都建構在現實生活或校園中,對受訪者而言,容易
對這些小說產生共鳴。」
上述定義是否適用於言情小說呢?我想有一部份是,但是他後面又寫
了很驚人的話:
「有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認為,台灣目前出版的愛情
小說題材和手法越來越雷同,甚至有些愛情小說已
經慢慢轉變為「言情小說」,愛情小說的品質有向
下沈淪的趨勢。」
嗯,雖然研究者沒有排出一個排行或金字塔,但是可以看到在他的認
知中,言情小說顯然是位居小說書寫的最下位,因為是「沈淪」。
當然我可以說這只是他個人的觀點,但是其實我一直搞不清楚所謂愛
情小說和言情小說的差別,只是因為出版社不同嗎?比如說當初蔡痞
子的「第一次親密接觸」,如果是交由「龍吟」或「禾馬」出版,是
否就要改稱為是「言情小說」?
不知道有沒有版友可以稍微幫我解答這份疑惑的,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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