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公局籲收費員 爭取合法權利

看板Road作者 (大榮蟲)時間9年前 (2014/12/29 13:38),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412280277-1.aspx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8日電)高公局今天表示,日前公布的遠通轉職補助計畫是回應 自救會「多元安置」訴求,自救會對年資和勞保補償訴求,已超過現行法令規範,可透過 訴訟或修法方式爭取合法權利。 國道電子計程收費新制上路將滿1年,前收費員抗爭未落幕,鐵路警察局接獲情資顯示, 前收費員今天抗爭,不排除跳軌;超過200名警力一早部署在台鐵及高鐵各出入口,抗議 民眾隨後接力前往交通部長葉匡時住家及總統官邸抗議,下午5時回到台北車站外集結後 解散。 針對自救會現場高呼「多元安置當恩惠,年資、勞保不解決」訴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晚 間表示,遠通24日提出「轉職補助計畫」,是具體回應自救會8月21日提出「多元安置」 訴求,由國家提供約僱職缺、遠通電收公司提供職缺及收費員自行就業,由遠通公司補足 薪資差額等。 高公局重申,收費員自救會對於年資及勞保補償的訴求,已超出現行法令規範,自救會如 認為法理可行,可透過訴訟或修法方式爭取合法權利。 高公局解釋,已依法發給離職儲金或資遣費外,爭取加發或補足7個月薪水;自救會要求 民國97年以前不適用勞基法的年資及不適用勞基法的人事費收費員年資,要比照勞基法辦 理,已超過法令規範。 對於勞保補償,高公局重申,收費員接受遠通轉置工作所發給薪資差額,經勞動部同意納 入勞保月投保薪資計算,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施行,當符合請領老年給付年齡時 即可申請,即使已離職退保多年,所有參加勞保年資均可採計,收費員不會因轉換工作等 因素,損失勞保年資。 根據高公局滾動式統計,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共有947名前收費員失業,513人選擇領取 轉職補償金,另有429人選擇遠通轉職就業安排,其中仍有269名收費員因放棄任用、報到 後離職等原因,至今沒有找到工作。 高公局已要求遠通公司將「轉職補助計畫」,以掛號書信寄給目前尚未在職約269名收費 員,各區工程處關懷小組也將轉知收費員,在分區辦理補助計畫說明會積極協助。 1031228 (中央社 2014/12/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37.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oad/M.1419831493.A.AF6.html

12/29 16:53, , 1F
還要鬧到何時阿...
12/29 16:53, 1F

12/29 17:39, , 2F
可以洗洗睡了
12/29 17:39, 2F

12/29 20:14, , 3F
就很多人挺啊,不多爭取一點嗎?
12/29 20:14, 3F

12/29 21:38, , 4F
其實挺也只能幫助到不足的部分,這點大家都知道。
12/29 21:38, 4F

12/29 21:39, , 5F
法規就是在那邊。最後也只能打訴訟決生死。
12/29 21:39, 5F
文章代碼(AID): #1KeEZ5hs (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