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市府拚路平》新鋪路面1年內禁挖
《市府拚路平》新鋪路面1年內禁挖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道路挖挖補補經常惹民怨,工務局祭出新手段,新改善路面一
年內禁止再挖掘、實施管線施工單位扣點制,希望維持路面平整度。
高雄縣市合併後道路大幅增加,根據工務局調查,原高雄縣境道路挖挖補補的情況,比原
高雄市嚴重許多,工務局近期將針對道路挖掘次數頻繁路段,進行鋪面改善工程,包括鳳
山區光復路、仁武區八德一路、八德南路、岡山區嘉新東路、燕巢區安東街、田寮區崗安
路、美濃區龍安路、廣興街、旗山區富興路、內門區頂庄路、鳥松區松埔路、大樹區中華
路、大寮區拷潭路、阿蓮區大崗山風景區高十三線、高十三之一線等十五條路段,總長十
七.五公里。
工務局長楊明州強調,這十五條道路路面改善後,將嚴格管制除非民生用途,一年內禁止
再挖掘。至於何謂「民生用途」?他表示是沿線若蓋了新大樓,必須接水、接電,除此之
外,包含台電、自來水公司、中華電信的計畫型管線工程,一年內都不得施工,以免剛鋪
好的路面又遭蹂躪。
其實不只這十五條道路,九如路段昨天開始進行路面刨除重鋪,楊明州表示同樣適用一年
內禁止挖掘。
目前道路施工均會核發挖路許可證,但工務局只在完工後抽查回填情況,楊明州強調日後
將派員在施工期間巡查,採取扣點制,累積一定點數則停發挖路許可證,藉此有效管制施
工單位的進度及施工品質。
高雄市工務局「路平辦公室」從九十七年推動路平專案以來,全市已有兩萬六千多個人孔
蓋下地或齊平,未來「路平辦公室」仍將持續推動人孔蓋下地及協調管線施工單位集中施
工。
楊明州透露,原高雄縣申請挖路,是向鄉鎮市公所申請,今年仍維持舊制,明年起將規定
統一向工務局申請,對於道路品質維護更能有效管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18/today-south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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