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泰山收費站99/5/6增開小型車第3電子收費車道

看板Road作者 (大提琴夜未眠)時間14年前 (2010/04/27 10: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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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收費站於99年5月6日增開小型車第3電子收費車道 更新時間:099/04/27 友善列印 新聞類別:臨時記者會 業務類別:公路運輸 新聞日期:099/04/27 新聞提供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自開通以來,使用率及通行量均穩定成長,泰山收費站繼 97年4月15日增開小型車第2ETC車道後,日前經檢視小型車電子收費通行量資料 ,已達增開第3車道之規範,爰配合相關作業時程定於99年5月6日零時南北向內 側第三車道各增開一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 根據ETC案招商文件申請須知,當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之一週平均尖峰服務流量 達到1,200輛次/車道-小時以上,或當電子收費車道之平均服務流量達到該收費 站總通行量之16%以上,連續達5天或於1個月內出現15天時,即可申請增開電子 收費車道。 泰山收費站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於平常日上、下午尖峰時段之最高小時交通量 更達3,552車輛次,其紓解車流之效率為人工收費車道之2倍以上。截至99年4月 中旬,申請安裝OBU車輛數已超過96萬輛,電子收費車道之月通行量已達1千7百 萬輛,平均使用率約為38%,是故電子收費營運已逐漸顯現其效率。 因應泰山收費站電子收費車道開通,下列行車注意事項提醒用路人注意,以維 行車安全: -於進入泰山收費站前內側電子收費車道地面繪有導引標線「<< ETC <<」,引 導用路人行駛電子收費車道。 -請用路人於進入收費站區勿任意變換車道,尤其於進入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 道路段後,嚴格禁止變換車道;且過站車速應降低至50公里/小時以下,以維 行車安全。 -非電子收費之用路人於進入收費站區前,請儘早變換至回數票或找零車道。 -非電子收費用路人,如誤入電子收費車道,請繼續往前行駛,勿停留於車道 上更勿倒車變換車道,以確保行車安全;日後可主動至遠通直營門市補繳通行 費,或俟接獲遠通電收公司寄發補繳通知單後,持通知單至各通路進行補繳( 需另繳交作業處理費)。至於誤入電子收費車道之違規行為,將由警察單位依 法寄發錯行車道違規通知單。 電子收費對用路人之行車時間、不須停車再起步之車損油耗減少均有助益,對 減碳、節能之社會效益更形顯著,希望國人支持政府推動ETC政策,使高速公路 早日進入全面自動化收費時代。 http://210.69.99.7/mocwebGIP/wSite/ct?xItem=16821&ctNode=1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3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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