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道路回填不實 將加倍罰 (台北)
※ [本文轉錄自 Taipei 看板]
作者: xiaowei (白天不懂夜的黑) 看板: Taipei
標題: [新聞] 道路回填不實 將加倍罰
時間: Sat May 31 05:13:04 200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y/31/today-taipei6.htm
道路回填不實 將加倍罰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道路不平已成為台北市之恥,台北市政府為了杜絕擅自挖掘道
路,以及道路回填品質不實,工務局研擬加倍開罰,罰金提高一倍,近日將報簽市長核准
,市政會議通過後即可實施。
市長郝龍斌昨天在交通會報上指出,道路不平已成北市難言之痛,確實落後一般國際大都
市水準,他指示工務局需嚴格要求各管線廠商落實回填品質,並訂出「保固期」,未達標
準立即開罰,甚至加重處罰,「要讓廠商知道,現在市府已經不一樣了!」
新工處昨天下午開會研擬罰責後表示,對於未經許可擅自挖掘道路者,遭查獲若屬符合補
申請許可文件者,罰款由原本的三萬元,提高一倍為六萬元;若不符合補申請開挖許可文
件者,罰款則由原本的四萬元提高至八萬元,並且還要把開挖的道路復原。
另外,對於廠商開挖道路回填的品質部分,只要查獲回填品質不實,就開罰四萬元,若於
期限內未將回填品質改善,新工處將採連續處罰,每次罰款為六萬元,直到廠商改善合格
為止,新工處指出,高額罰款才能有效嚇阻違規情節重大者。工務局也表示,避免同條馬
路不斷被挖,將依「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計畫性的挖掘」部分,請各
管線單位在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將下半年度的申挖資料送新工處整合;而「非計畫性的挖
掘」部分,採分區管理方式辦理,且提高收費標準,各管線單位提出後,新工處依行政區
(里)核予路證,以達「齊挖齊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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