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550cc以上重機車(紅底白字)路權 比照轎車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日期: 2007/9/18
標題: 550cc以上重機車(紅底白字)路權 比照轎車
內文:
十一月一日起台北市除開放五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行駛除新生高架橋以外的九條快速道路,交通局昨宣布,十一
月將同時讓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汽車,於市區道路可直接左轉
與行駛「禁行機車」車道,汽車駕駛人及大型重機騎士應相互
尊重路權,勿按喇叭及超車,以免釀成衝突或意外。
台北市交通局一科股長陳奇正表示,開放上述路權僅限懸
掛紅底白字車牌的五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二百五十至
五百四十九CC、懸掛黃底黑字的大型重型機車,仍比照一般機
車行車規定。目前車籍登記在北市符合上快速道路資格的大型
重機約三千輛。
陳奇正表示,過去許多汽車駕駛人喜歡按喇叭催促前方機
車讓路,但從十一月一日起應將五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機視為
汽車,應與前車保持一定的距離,彼此尊重路權切勿挑釁。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昨也針對十一月開放大型重機行駛快
速道路及市區道路路權調整,擬定執法原則,將會在快速道路
避車彎針對大型重機超速、跨越雙白線、駛出路面邊線等加強
取締;市區部分大型重機既然視為汽車,不能因為貪圖方便又
把自己當作機車,在車輛間穿梭繞行,違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四十五條第二款「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處以六百至一千八百元罰款。
台北市開放大型重機行駛的快速道路包括建國、市民、水
源、堤頂、環河、環東、基隆、洲美、信義等九條快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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