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 補助在職勞工八成-導遊領隊知識實務班
103年度勞工在職進修計畫招訓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社團法人新北市觀光導遊協會
課程名稱 導遊領隊知識實務班
報名/上課地點 (新北市觀光導遊協會 台北辦事處:台北市林森北路413號5樓之六)
上課地點-(空中大學台北中心: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230巷33號)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臺灣就業通: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課程內容大綱及時數
日 期 講師 時數 單元名稱內容
1. 2/20 王政乾 3 導覽解說與領隊技巧:旅客需求/滿意度
,消費者行為分析
2. 2/25 王政乾 3 觀光行政與法規:(一)發展觀光條例
3. 2/27 黃坤華 3 觀光行政與法規:(二)旅行業管理規則
4. 3/4 黃坤華 3 觀光行政與法規:(三)導遊領隊人員管理
規則、(四)觀光行政與政策
5. 3/6 黃坤華 3 觀光行政、觀光組織、政策
6. 3/11 黃坤華 3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7. 3/13 黃坤華 3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二)大陸人民來台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三)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包含施行細則
8. 3/18 黃坤華 3 入出境相關法規:外匯/民法旅遊專節/
定型化旅遊契約
9. 3/20 黃坤華 3 兩岸現況認識:兩岸現況之社會、政治、
經濟、人文及法律相關互動時勢
10. 3/25 黃坤華 3 觀光心理與行為:自然、人文解說,
並包括解說知識與技巧、應注意配合事項
11. 3/27 賴明宏 3 國際禮儀:食、衣、住、行、育、樂
為內涵。
12. 4/1 渠書舫 3 急救常識:一般外傷、CPR、燒燙傷、
國際傳染病預防。
13. 4/3 渠書舫 3 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旅遊安全與
事故之預防與緊急事件之處理
14. 4/8 渠書舫 3 航空票務:機票特性/限制/退票/行李/護照
/簽證
15. 4/10 賴明宏 3 觀光資源概要:觀光資源與維護(一)
16. 4/15 賴明宏 3 觀光資源概要:觀光資源與維護(二)
17. 4/17 賴明宏 3 觀光資源概要:觀光資源與維護(三)
18. 4/22 吳孟蘭 3 觀光資源概要:臺灣歷史(一)
19. 4/24 吳孟蘭 3 觀光資源概要:臺灣歷史(二)
20. 4/29 吳孟蘭 3 觀光資源概要:臺灣歷史(三)
21. 5/1 陳及人 3 觀光資源概要:臺灣地理(一)
22. 5/6 陳及人 3 觀光資源概要:臺灣地理(二)
23. 5/8 陳及人 3 觀光資源概要:臺灣地理(三)
24. 5/13 陳及人 3 觀光資源概要:世界歷史(一)
25. 5/15 陳及人 3 觀光資源概要:世界歷史(二)
26. 5/20 陳及人 3 觀光資源概要:世界歷史(三)
27. 5/22 葉高明 3 觀光資源概要:世界地理(一)
28. 5/27 葉高明 3 觀光資源概要:世界地理(二)
29. 5/29 葉高明 3 觀光資源概要:世界地理(三)
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
學 歷:高中/職(含)以上
1.15歲以上,具勞工保險資格之在職人員。
2.對觀光導遊有興趣且以成為國內旅遊導遊人員為目標者。
附帶說明: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
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具本國籍。(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
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三)符合入出國及移
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
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
定取得工作許可者。(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
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招訓人數 20人
報名起迄日期 103年1月20日至103年2月17日
預定上課時間 103年2月20日(星期四)至5月29日(星期四)
每週二、四晚上18:30-21:30上課,共計87小時
授課師資 姓名 學歷 專業領域
賴明宏 大學 教育訓練
吳孟蘭 大學 導遊領隊、環島實務班教師
陳及人 大學 觀光旅遊、諮商輔導、教育心理、管理、講師、導遊領隊
王政乾 專科 導遊領隊教學、專業導遊五年
葉高明 碩士 觀光旅遊、歷史、古蹟、地理、生態旅遊、台北市南港社大導遊領隊考照輔導班講師、輔仁大學推廣部導遊領隊證照輔考班講師、國立空中大學台北學習指導中心導遊及領隊考試輔導課程衝刺班講師
黃坤華 高中/職 導遊領隊相關課程訓練
渠書舫 碩士 導遊領隊輔導班、旅遊諮詢服務、心理學、TTQS訓練系統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11250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900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225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
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
入戶、六十五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
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
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
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
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
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聯絡電話:02-25426926 (早上9:30~12:00、下午13:30~17:00)
聯絡人:陳奐宇小姐 傳真:02-25426925
電子郵件:ntt1000101@gmail.com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2)8995-6399分機1371 林小姐 http://www.nvtc.gov.tw
電子郵件:service@nvtc.gov.tw 傳真::(02)8995-6378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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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