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板主
言出必行,我來了
政見:
1.惡意批評本板板友及板務,先予警告,再犯一律水桶一個月
就算是在Hate板或其它板都一樣,有人檢舉有證據就處理
如果是它板板主,則加重刑期二分之一(我沒有暗指誰)
2.被水桶時間累計達兩個月者終身水桶(不溯及既往)
3.某二十九歲的嘴砲廢物大頭終身水桶(嗯?已經這樣作了嗎)
4.反串球迷鬧事者,先予警告,再犯水桶三週(板主主觀認定)
5.以上政見希望能供當選者參考,我是路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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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3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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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9:4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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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2:27,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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