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Yahoo論壇/王傑】簽了三十年的團協還自欺欺人?已刪文

看板Railway作者 (宅男)時間4年前 (2019/11/22 17:16), 編輯推噓5(505)
留言10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Yahoo論壇/王傑】簽了三十年的團協還自欺欺人? http://0rz.tw/X4eh0 繼上一篇評論台鐵局以及企業工會的團體協約之後,本週18號正式簽訂,在交通部長林佳 龍還有勞動部長許銘春的見證下,局長張政源和理事長張文正兩個人情同兄弟般一起簽訂 完成了。在事後,台鐵企業工會發了快訊,慶祝團協簽訂成功,並指稱台鐵產業工會抹黑 這份團協,且我們只是20人的團體組織。 要知道在106年發起春節依法休假改革過勞班表時,這個企業工會非但不支持,還在媒體 上戲謔嘲弄我們只有十人參加,呼籲大家不要參加。這個應該保護勞工堅持改革的組織, 卻始終站在勞工的對立面,拋棄自己身為工會的立場。而在這次團協簽訂中,明眼人一看 就是一份「照抄勞基法」的團體協約,台鐵企工竟然還沾沾自喜,自詡為優於勞基法! 單論工時、薪資、津貼,完全是照抄勞基法規定,這份團協成立後也沒改善任何的台鐵員 工勞動條件,叫什麼優於?如果説休假方面可以擇優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那也是台鐵 員工本身的交通資位制的關係,可以擇優適用勞基法或公務人員法令,跟團體協約有什麼 關係? 再論一些台鐵局應該補貼提供企業工會幹部會務假、駐會辦公室、水電設備等等待遇的條 文。這些又叫什麼優於勞基法了?這根本只是台鐵局公然豢養企業工會的條款罷了!實在 沒看過一份團體協約,資方應該無條件地提供這麼多資源給一個應該站在對立面的工會組 織,這個工會組織必定會在日後犧牲抗爭時的談判籌碼不是嗎?因為資金都是資方提供, 而會員名單也是資方提供並強制加入。 企工理事長張文正,也三番兩次在各種會議洗臉抹黑產業工會,但要知道來說是非者,必 是是非人,當他一次又一次批評產業工會不是什麼合法組織、會員數只有20人、並說我們 不懂團協、無知離譜時,他自己才是做了最不良的示範。因為拿給任何一位員工看這份團 協,他們都只會說:跟現在沒什麼不一樣啊。 簽這個團協無非就是對資方的示好,給交通部長林佳龍和勞動部長許銘春的一個交代,讓 他們好繼續為台鐵局的勞動條件低落來護航,待遇差是事實,但如果加上一份團體協約, 那就更有正當性了!當未來想要爭取更優惠的待遇時,台鐵局勢必只會搬出:我們已經和 台鐵企業工會有團體協約並約定好了! 這並非危言聳聽,團體協約法23條也明文規定了和平義務,團體協約生效期間不得為妨礙 團協的存在而為爭議行為,且我國將他解釋為絕對的和平義務,也就是協約期間內均不得 為任何爭議行為。這代表什麼,代表將來有任何更改班制或者重大改變時,工會能發起爭 議行為的空間將非常小。 細讀這份團協,就會知道的確沒有優惠到哪裡,台鐵企工真的不需要自欺欺人,尤其當中 許多自肥條款,真的也讓員工看得一清二楚。只能說這份團協有一個更深的意義,就是執 政黨想要穩定這些運輸業局勢,避免再罷工,就必須穩固好這些保守親資勢力,若能用法 規上的團協來侷限,那就更好不過了;所以林佳龍說自己像主婚人,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了 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23.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574414176.A.3C9.html

11/22 17:51, 4年前 , 1F
永遠不回頭~~
11/22 17:51, 1F

11/22 18:59, 4年前 , 2F
不管便當熱量多高~
11/22 18:59, 2F

11/22 19:21, 4年前 , 3F
只要吃上一口~
11/22 19:21, 3F

11/22 20:15, 4年前 , 4F
那只是一場遊戲一場夢...
11/22 20:15, 4F

11/22 20:19, 4年前 , 5F
為了欣欣犧牲好大
11/22 20:19, 5F

11/22 20:22, 4年前 , 6F
最歡的還是為了愛夢一生
11/22 20:22, 6F

11/22 21:44, 4年前 , 7F
好了啦傑哥,邊到沒人理只剩投稿發廢文嗎?
11/22 21:44, 7F

11/23 07:45, 4年前 , 8F
為什麼不再復出歌壇
11/23 07:45, 8F

11/23 14:30, 4年前 , 9F
因為被人下了傷喉嚨的藥,嗓子已經受到傷害了
11/23 14:30, 9F

11/23 23:21, 4年前 , 10F
亞細亞的孤兒在風中哭泣
11/23 23:21, 10F
文章代碼(AID): #1TrwTWF9 (Rail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