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普悠瑪ATP關閉 轉彎超速 司機員聲押
2018-10-23 00:43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廖炳棋、江婉儀、侯俐安/連線報導
普悠瑪列車翻覆,造成重大傷亡,行政院「一○二一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召集人吳澤
成昨天表示,普悠瑪出軌翻覆的原因,初判是因為轉彎時超速,時速高達將近一百四十公
里;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指出超速肯定是事實,相關資料需嚴密判讀,以釐清是
人為或機械問題,超速原因也要進一步調查。
吳澤成也證實,發生意外的普悠瑪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已被關掉,因此未能降速
。不過,檢方說法比較保留,對於ATP是否被駕駛員關掉,江貞諭說,列車的機械維持
記錄正常,事故與ATP有無關係,還不能斷定,要經過台鐵、專業人員判定,才能確定
ATP是開啟或關閉狀態。
台鐵六四三二車次普悠瑪前天出軌翻覆,造成十八死、一百九十傷,檢方昨天至少四度前
往案發現場,保全證據,並且詢問包括司機員在內的數十名案件關係人。
宜蘭地檢署原稱司機員尤振仲仍列為關係人,但晚間案情急轉直下,不但被改列業務過失
致死罪嫌被告,檢察官更在深夜十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至截稿前,檢方仍未對
外說明聲押的理由及原因。
對於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原因,吳澤成表示,初判是因為轉彎超速,小組成員根據行車記
錄器判讀,事故發生時,列車時速高達將近一百四十公里;此外,事故現場的轉彎半徑約
三百公尺,規定時速為七十五公里,ATP若有發揮功能,可自動降速,時速不會超過七
十五公里。至於是人為,或是機械因素,調查小組還要進一步調查。
由於普悠瑪最高時速每小時約一百五十公里,此次出軌翻覆時高達一四○公里,更嚴重超
過該路段轉彎速限六十五公里。
江貞諭說,初步蒐證已經完成,機械部分顯然有瑕疵,等待鑑識結果出爐後,將其他因素
一一排除,才能釐清真正失事原因,但超速肯定是事實,列車過彎時,車速沒有掌握好,
但超速原因要進一步調查,並比對尤姓司機員說法,目前調閱值班紀錄查證,司機員沒有
超時工作。
根據台鐵局資料,尤姓司機員於一九九八年到任,現擔任運轉副主任,有五年駕駛經驗,
平時擔任排班工作,只有周六、日有支援勤務,出勤及作息正常。
外界直指極可能是人禍造成普悠瑪翻覆,江貞諭表示,必須由檢方透過公正機關進行嚴密
判讀才能確定。
ATP系統小檔案/列車超速 自動煞車
「列車自動防護系統(簡稱ATP系統)」,是利用鐵路沿線的號誌設備,及軌道上的信
號傳輸設備,以電子信號與列車進行傳輸,監控列車的行駛速度、位置,確保列車不會越
過「可移動範圍」,並當列車超速時自動煞車。當列車超過速限三公里時,系統會自動煞
車減速,超過五公里時則會緊急煞車。台鐵各車種全都裝有ATP(Automatic Train Pro
tection)。(記者 侯俐安)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12556/343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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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晚跑完90民族幹線,回到公司,12點多下班後,打電話給我媽,我媽跟我說她看新聞,檢察
官已偵訊尤姓司機員完畢.
當時,普悠瑪列車確實是嚴重超速~在出事路段時速高達140公里,超過該彎道限速的85公里
速度已經超速55公里.
而且司機員自己也承認,當時已經誤點14分,是為了追誤點,所以將ATP關起來,而導致超速翻
車的重大傷亡事故.
昨天早上,我的假設錯誤,我原以為又是自強和莒光於造橋邊撞事故的翻版.但是昨天新聞出
來後,證實是司機員關ATP~然後嚴重超速~重重的打了我的臉
所以,這次尤姓司機員本身的重大過失,當然,台鐵局長昨天也開記者會請辭,因為尤姓司機
員訓練不足,沒有訓練駕駛普悠瑪2年,就讓尤姓司機員開普悠瑪,這相對也是台鐵的責任.就
跟復興航空空難訓練不足,操作不當而導致空難是一樣的.
所以,這次也沒把責任全給司機員扛.雖然他有五年資歷,但是駕駛普悠瑪資歷不知道多久?
既然已經誤點14分,有何必超速把誤點追回來>?既然誤點就誤點下去,沒必要超速趕時間,造
成重大傷亡,也讓自己背上業務過失致死的罪名,我真的覺得"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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