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斷線制度
※ 引述《ecpoem (CK101)》之銘言:
: ※ 引述《bismarcklin (bismarcklin)》之銘言:
: : 剪斷線票是普快票價半價計算的話,應該是126/2=63,那票面的79是怎麼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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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75年會計制度修改前,全票、半票、去回等車票,出售時若沿剪斷線剪下,
: 上半(直式去回為左半)交由旅客持用,另一半收回報帳,則票價按現行票價再
: 折半計收
: 例如,若全票沿剪斷線剪下,旅客持上半聯時,則視同購買半票
: (所以那時買完整的一張票就按票上所載之票種之票價付$$)
這種制度說來話長,詳細可以參考謝明勳先生的《台灣鐵道車票圖誌》一書
在清國時期的臺灣鐵道,即有將全票折半當半票使用的規定
日本時代後一直到國府接收,在車票上(部份票種沒有,如國府接收後的軍票)
印有剪斷線,最簡單的只有單線型或ㄇ字型,也就是現在票房還買得到有剪斷線
的車票的印法,沿此線剪下票價折半。其他的印法和使用在此不贅述。
: 因剪斷線制度曾發生弊端,故民國75年廢除此制度
這種將車票部份剪下票價打折的制度,表面上看起來不錯,一方面車站不用請領
過多車票(例如,孩去回可將全票去回沿剪斷線剪下,交由旅客持用),一方面
剪下之部份需隨日報表上繳,有一定防弊的作用;但後來還是發生兩站串通將旅
客出站繳回的車票下半剪斷送回售票站上繳的情形(等於收全票的$$只上繳優待
票票款),故廢除此制度。因剪斷線制度廢除,使用類似會計制度的指定票也一
併走入歷史,但到民國88年初(如果沒記錯)才完全從票房消失。
以集票的觀點,“剪斷線”車票泛指票價整數化後到加印稅值時期的車票,約民
國70--75年;但因部份票種(如軍票)因沒印剪斷線,有人認為應該用“整數票
價”會更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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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票番外篇:
民國90年 6月20日,為配合高雄站帝冠式站房啟用60週年而發行的紀念票,複刻
高雄→臺南和高雄→屏東共兩款普快指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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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開了......
1996.10.31.光華號特快車DR2700型行駛30週年紀念 40DR2701 光華號 1 往石牌
1998. 6. 9.慶祝CK101蒸氣機車復活行駛 CK101
1998. 7.16.淡水線鐵路停駛十週年紀念
2001. 8.25.慶祝淡水線鐵路通車百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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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79.61
推
04/10 13:21, , 1F
04/10 13:21, 1F
※ 編輯: ecpoem 來自: 140.113.179.61 (04/10 14:43)
※ 編輯: ecpoem 來自: 140.113.56.111 (04/11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