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訂 V0.9 (2012/9/6 起執行)置底

看板RIPE_gender作者 (xdrink.org)時間11年前 (2012/09/06 00:17), 6年前編輯推噓9(906)
留言15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條文修訂事宜,如有覺得不妥之處,請推文或站內信, 板上另開文討論者,依回公告辦理,連續者得加重 V0.9 新增轉錄文章/轉貼信件、水球之規定和罰則 規定:需原作者同意 罰則:當事人檢舉成立後,警告一次 自公布當日生效。 //// ┌┬╮ ┌┐┐ ╭┐ ┌┬┐ ═ │├╯ │││ ││ ├┼ ═══════════╡ 看板板規 ╞═ └┘┘ ╰┴╯ └┴┘└┴┘ 板規 draft V0.3 (時間: Sun Nov 1 18:26:56 2009) 板規 draft V0.4 (時間: Thu Apr 15 02:56:09 2010) 板規 draft V0.5 (時間: Mon May 17 00:00:00 2010) 板規 draft V0.6 (時間: Mon May 24 00:00:00 2010) 板規 draft V0.7 (時間: Mon Aug 28 00:00:00 2010) 板規 draft V0.8 (時間: Mon Nay 9 00:00:00 2012) 板規 draft V0.9 (時間: Thu Sep 6 00:17:49 2012) 看板宗旨: a. 熟齡時,對過去之人生經驗分享和檢討。 b. 熟齡時,對過去事物之懷舊感想和討論。 c. 熟齡時,對下一階段人生之期許和規劃。 d. 熟齡時,對現狀之分享、分析和其討論。 e. 熟齡泛指生理或心理年齡。 看板規定: 1. 凡於此板發佈訊息包含但不限於發文,推文。 請遵守本國法律,TANet修正BBS管理使用公約,及站規 #16HmertQ (PttPolice) #12GMC9rd (Violation) 2. 發、推文內容請務必符合本板宗旨,遵守法律和站規。 3. 發、推文不可人身攻擊及對人不對事,造成當事者的不愉快。 發文者請勿修推文,除非經推文者要求或得到推文者同意。 發文者請勿未經作者同意前,轉載文章/公開站內信或水球, 發文者可刪推文,但請自負相關責任。 施行細則: 1. 檢舉者若檢舉成立後於罰則期限內自刪檢舉文者, 該判決無效,並於一個月內不再接受同一位板友相似情形之檢舉。 如有特殊考量,請先知會板主後並徵得板主同意後,使得刪除。 2. 檢舉若判決為警告,目的乃勸導板友,該文字(包含但不僅限於發文、推文), 已使其他板友造成不悅,故警告發出時間前之文字即使再經檢舉, 亦不累積警告次數,警告發出時間後,若仍惡意再犯,將視情況加重其行。 4. 不符合本板宗旨的發文,不用另行通知,直接移至精華區後刪除。 不合看板宗旨採用 PTT 多數板的潛規則。 包含但不限於 4.1 禁止任何文章中『形式』交易(包含但不限於金錢)、 廣告(推銷財貨,包含但不限於金錢)、 營利性質之文章(文中有連結也算)。 文章定義: 包含但不限於文章主體。 4.2 任何政治文以及泛政治性文章。 4.3 非板主請勿使用公告,回覆公告,在板內發起記名連署或公投。 (人人可檢舉) (第一篇以誤發看待,一週內連續誤發兩篇,就記警告一次) 5. 處罰記錄時限和細則 5.1 誤發記錄,於每週日晚間歸零一次 5.2 警告消滅期限,板主公告當日起兩個月,可來信要求任一板主解除 5.3 水桶累犯消滅期限:一年 上列違反板規及其他公告事項,由任何一個擁有版主身份者判定違反板規者。 記警告乙次,累計三次警告者,水桶一周。 水桶後一年內再次違規者,以上次水桶期限乘以2論處。 不符合本板宗旨的發文,不另行公告,直接移至精華區後刪除 6. 揪團文 a.揪團必須活動三天前揪(含當日) Ex:五號看電影,最晚三號要發文 b.預定活動人數必須超過三人 c.計畫必須明確,不能連去哪邊都不知道,什麼項目都填「隨意」 d.主揪資格:曾於熟版自介,並發表過10篇以上文章 e.同一個揪團最多只能張貼兩次 (揪團一次、報名統計<修改於原揪團文中>、行前通知一次) f.禁止用reply方式報名 g.禁止揪團從事違法行為。 h.揪團文定義:主要包含但不僅限於以"文章發表之標題和種類涉及揪團行為"。 i.罰則:警告一次。 7.依 文章代碼(AID): #1Akd-Ylk (RIPE_gender) #1Akoe_ON (RIPE_gender) #1Al8fCjc (RIPE_gender) a. 重申板務討論勿發言於板上 (公告除外) b. 勿回公告 罰則:警告一次 8.如有特殊狀況,板規未詳盡之處,卻引起版面混亂閱讀困難,板主得先行判斷處理。 ************************************* 發文類型: 1. 自介 -- 歡迎大家多多介紹自己 2. 懷舊 -- 討論過去的事物 3. 生活 -- 討論現在的生活 4. ToBe -- 討論未來的事物 5. 分享 -- 電影, 書籍, 音樂等的心得分享 6. 問題 -- 發問用 7. 揪團 -- 正當有主題的聚會 8. 日誌 -- 一天限一篇 (先搶發文先贏) ================================== 違規行為檢舉之重申: 一.違規行為檢舉 1. 誰有權檢舉? (1)涉及特定個人權益之違規行為 => 須由權益人本人或授權檢舉 (2)不涉及特定人權益之違規行為 => 任何人皆得檢舉 二.關於行政救濟 如有不服行政處份,當事人三日內應先向板主email聯絡並請求解釋溝通之。 逾期之申訴得不予處理。 致信板主超過三日以上未獲回應,或仍不服板主之解釋者, 向小組長提起訴願,請求徹銷判決。 為避免引戰或板面不安,禁止未經前項方式之溝通與申訴上級官長前, 即訴諸本板發文有關之質疑與申訴, 板主得心證依情節視亂板處理,並刪除相關文章。 因本項刪除相關之文章得收錄經華區保留一定期限以為備查。 -- ◣◤ ▂▂▂▂▂▂▂▂▂▂▂▂▂▂▂▂▂▂▂▂▂▂▂▂▂▂▂▂▂▂ ▃▅▃▃ ▎ ▎) 一人一個讚,支持好小說 http://www.facebook.com/xNovel ◢█▁▁▁▁▁▁▁▁▁▁▁▁▁▁▁▁▁▁█ http://xdrink.org/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9.17.56 ※ 編輯: DragonKill 來自: 49.159.17.56 (09/06 00:19) ※ 編輯: DragonKill 來自: 49.159.17.56 (09/06 00:20)

09/06 00:21, , 1F
所以先罰了再來改板規?
09/06 00:21, 1F

09/06 00:22, , 2F
他水桶rc30的理由中沒有提到新版規
09/06 00:22, 2F
※ 編輯: DragonKill 來自: 49.159.17.56 (09/06 00:23)

09/06 00:27, , 3F
所以為了何事?
09/06 00:27, 3F

09/06 14:43, , 4F
先罰再來修版規?! 法律可以逆及既往?!
09/06 14:43, 4F

09/06 14:44, , 5F
PTT世界
09/06 14:44, 5F

09/06 15:07, , 6F

09/06 15:08, , 7F
rc30在7/10已被警告一次,未經作者同意,擅自公開站內信
09/06 15:08, 7F

09/06 15:08, , 8F
版主並沒有算在三次的警告內,版主修改版規,只是提醒。
09/06 15:08, 8F

09/06 17:50, , 9F
傻眼
09/06 17:50, 9F

09/06 22:49, , 10F
這個板主ㄉ作風本來就這樣喇,板主最大萬萬碎~
09/06 22:49, 10F

09/06 22:54, , 11F
你說了算?
09/06 22:54, 11F

09/06 22:55, , 12F
PTT站規適用於所有的板。版主並沒有先罰了再改版規 :)
09/06 22:55, 12F

09/06 23:03, , 13F
這次由S檢察官勝訴
09/06 23:03, 13F

09/07 12:58, , 14F
要錶人 要先懂規則 @@
09/07 12:58, 14F
※ 編輯: DragonKill 來自: 49.159.17.56 (09/19 21:51)

10/06 07:29, , 15F
有啦XD 狂睡六小時
10/06 07:29, 15F
※ 編輯: DragonKill (49.159.40.161), 06/15/2017 12:21:34
文章代碼(AID): #1GHtilwp (RIPE_ge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