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猥瑣
※ 引述《nengneng (<nengneng>)》之銘言:
: 你很了不起嗎?
: 你以為被版主水桶就是有擔當嗎?
: 為什麼我要在版上回文
: 就是要留下你犯罪的證據
^^^^^^^^^^
原來RC30已經是"犯罪"了?
我只看到RC30在"罵"某P,有沒有犯罪是由執法單位在判定,
N大,請問你是"執法單位"嗎?
: 你對於某版友的言論
: 已經觸犯了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毀謗罪
: 依法最高得懲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那也是RC30與某P之間的事情,請問與你何干?
就算雙方開始法律程序,法條也不一定會用這條,
N大,你是未卜先知還是已經受理某P的授權或委託??
: 你很有Guts嗎?
: 等著天天跑地檢署與法院吧
地檢署跟法院不會同時跑,這個你一定知道.
況且以現在案件塞車的程度,想要"天天"跑也很難!
你是要提醒還是語帶恐嚇還是準備看笑話呢?
: 我不認識你所稱的某版友
: 也不認識你
RC30 / 某P / 你,我都不認識~
: 但是對於你自以為有膽識的言論
: 覺得相當不以為然而已
但我對你這樣的表達也深不以為然!
你大可反對RC30對某P的人身攻擊,不過搬這些法條出來...
我真的不太明白你的想法為何?
或許你是好心提醒,可是我覺得你的文章只會造成更多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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