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發文 認為新版主判罰過重 要求改判

看板RESIT作者 (QM)時間2年前 (2021/07/10 12:45), 2年前編輯推噓-2(4623)
留言33則, 1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以下內容由lyricslee提供 ----------------------------------- 我是lyricslee 事情是我po了篇徵求版友分享重考心路歷程的文章 希望能藉此幫助想重 考學生 順手放置入我的YT頻道供參考 這是再正常不過的尋求合作行為 結果未有警告 直接被版主認定是商業廣告劣文永久水桶 首先我並沒有宣傳的本意 且在此版放入yt頻道連結基本可說對頻道毫無幫助 且就算在文章放入YT頻道連結就構成商業廣告? 這部分版規並沒有詳細規定吧 譬如版規中有"文章放入youtube連結者永久水桶"嗎 那如果YT頻道沒開營利也是永久水桶嗎? 推薦別人分享重考心得的影片也永久水桶嗎? 推薦參考書也永久水桶嗎? 推薦公益團體也永久水桶嗎? 文章放入部落格文章也是永桶嗎? 標準何在? 這種模糊地帶退一步來說也應先口頭警告 而不是直接永久水桶 更不用說我還是沒有宣傳本意的行為 而且我已多次與新版主私下通信 給新版主面子不想申訴希望版主改判 讓大家都方便 結果寄了三封信僅有一次回覆 我認為身為一個版主就是要在適當時候變通 給大家方便 而不是反而造成大家的不方便 我多次與版主溝通 未果還要申訴 一個無心放置連結的舉動 換來永久水桶 總之 要求新版主改判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64.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SIT/M.1625892303.A.4C5.html

07/10 13:04, 2年前 , 1F
永桶真的有點過兇
07/10 13:04, 1F

07/10 13:45, 2年前 , 2F
你最好是沒想賺錢盈利啦 被永桶剛好而已 不要拿那些純粹
07/10 13:45, 2F

07/10 13:45, 2年前 , 3F
想幫人的跟自己比 你根本沒資格
07/10 13:45, 3F
資格這種東西 我不認為是你可決定的 不過要說賺錢 我只能說我是為了理想賠錢開頻道的 除了我都會給講者車馬費 還要場地費 我自己還要想腳本剪輯 拍一部片就賠2000 都還沒算上一開始幾萬的器材費 當然希望能夠回本 雖然目前看起來很難 但我不多做回覆

07/10 13:49, 2年前 , 4F
如果版規只有永桶,那版主也只能判永桶咯
07/10 13:49, 4F

07/10 13:50, 2年前 , 5F
半夜傳的信件然後要求別人一定要馬上回
07/10 13:50, 5F

07/10 13:50, 2年前 , 6F
這是不是類似某種極端情人的行為呢
07/10 13:50, 6F

07/10 13:51, 2年前 , 7F
既然用"給面子"來高尚化自己的行為,那就自己負責咯!
07/10 13:51, 7F

07/10 13:53, 2年前 , 8F
另外好心提醒,補上分類
07/10 13:53, 8F
我並沒有想美化我的行為 真的如此我早就第一時間申訴了 否則不會選擇私下溝通 另外信件我都有等24r 第三封沒有是判斷你都發文了 覺得你不想回覆了我只好發文

07/10 13:56, 2年前 , 9F
版主就要“適時變通”?配合你的時才是時?
07/10 13:56, 9F

07/10 14:04, 2年前 , 10F
你文章前兩行是「重考版的大家好 我是youtuber奕哥」
07/10 14:04, 10F

07/10 14:05, 2年前 , 11F
嗯啊,這種人絕對不是想業配,絕對沒有想營利,我了解der
07/10 14:05, 11F

07/10 14:06, 2年前 , 12F
還浪費我5分鐘去google原文,真是......
07/10 14:06, 12F
好我懂了原來是因為開頭第一句 我一直以為是因為我放入連結的問題 不過這部分我仔細想想自稱ytber就算營利? 因為我自身是沒有這個意識的 之所以自稱只是想讓讀者第一時間知道我是想拍影片 如果我自稱某某補習班or家教我就會意識到這是營利行為 被桶當然理解 我覺得重點應該擺在這部分版歸沒有明確規定 所以不應第一時間永久水桶 我真的覺得我有營利行為被桶理虧 我就不會不斷爭取改判了 還發這篇文章越描越黑幹嘛... 以上是我的回覆

07/10 14:15, 2年前 , 13F
...
07/10 14:15, 13F

07/10 14:36, 2年前 , 14F
原來我要評論你有沒有資格 還要別人來決定呀 這邏輯讚!
07/10 14:36, 14F

07/10 14:39, 2年前 , 15F
上訴到小組ㄚ==
07/10 14:39, 15F

07/10 14:45, 2年前 , 16F
重考板本來就不是給你們找人用的
07/10 14:45, 16F

07/10 16:17, 2年前 , 17F
發文前先問過版主不就沒事了
07/10 16:17, 17F

07/10 17:36, 2年前 , 18F
覺得兩位數學老師都去小組上訴那邊去討論版規就好
07/10 17:36, 18F

07/10 22:40, 2年前 , 19F
去小組申訴吧
07/10 22:40, 19F

07/11 15:14, 2年前 , 20F
最後做點回覆吧 我認為版規的目的在於教化
07/11 15:14, 20F

07/11 15:15, 2年前 , 21F
而不是以最嚴厲的方式處罰誤觸的版友 沒有任何空間
07/11 15:15, 21F

07/11 15:16, 2年前 , 22F
我認為是不公平的 我從未有營利的想法 問心無愧
07/11 15:16, 22F

07/11 15:17, 2年前 , 23F
事實也是我一直在賠錢 我也不會再來這個版上了
07/11 15:17, 23F

07/11 15:17, 2年前 , 24F
之前跟我+line的幾位朋友 必須跟你們道歉
07/11 15:17, 24F

07/11 15:17, 2年前 , 25F
重考經驗分享這個主題我真的無法做下去了
07/11 15:17, 25F

07/11 15:17, 2年前 , 26F
或許你們可以去Dcard發表你們的故事
07/11 15:17, 26F

07/11 15:17, 2年前 , 27F
以上 不再做任何回覆 祝大家人生順利
07/11 15:17, 27F
※ 編輯: qwertyujm (111.249.164.130 臺灣), 07/11/2021 15:19:13

07/11 21:50, 2年前 , 28F
頻道開營利是為了理想不是為了賺錢 慈濟很需要懷有如
07/11 21:50, 28F

07/11 21:50, 2年前 , 29F
此高尚情操的人才餒 別在這邊浪費才能消費別人的人生
07/11 21:50, 29F

07/11 21:50, 2年前 , 30F
了啦
07/11 21:50, 30F

07/13 00:11, 2年前 , 31F
初犯就永桶是真的有點太重啦…
07/13 00:11, 31F

07/13 12:12, 2年前 , 32F
查了一下IP,你這個不是代po,根本就是分身
07/13 12:12, 32F

07/13 13:49, 2年前 , 33F
111.249.164.130
07/13 13:49, 33F
文章代碼(AID): #1WwINFJ5 (RES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