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摘膽法官槓醫院 法院勸和

看板RESIT作者 (顧淳)時間13年前 (2012/07/25 01:45),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法官帶頭告醫師, 就算醫師處置無瑕疵,也得被迫花錢和解。 各位還想念醫科的有志青年,歡迎加入全台最大準犯罪集團。 ※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1G3hVxql ] 作者: TKC4062 (The dark knight)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新聞] 摘膽法官槓醫院 法院勸和 時間: Tue Jul 24 22:58:01 2012 http://0rz.tw/0IcYJ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4日電) 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李英豪指控台大醫院外科醫師胡瑞恆誤診,害他無端被切除膽囊。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時,承審法官希望案子不要變成醫病不睦的標竿,提議兩造和 解。 全案源起於李英豪指控,他在台大醫院健檢得知膽囊內有息肉後,民國98年聽信胡瑞恆 診斷,開刀切除膽囊,不料回診後,胡瑞恆卻告知膽囊光滑並無息肉,於是李英豪去年 向北院提起自訴,控告台大5名醫師涉嫌業務過失重傷害。 胡瑞恆等人的委任律師開庭前表示,李英豪提告後,台北地檢署有委託衛生署的醫事審 議委員會鑑定,認為台大醫院沒有疏失,李英豪才改提自訴,因此要看台北地院的承辦 法官是否受到人情壓力而影響公正判決。 李英豪說,他的膽在手術前沒有感到不適或疼痛,這樣沒有症狀的膽,即使有超過1公 分的息肉出現,也必須同時存在結石,才有開刀必要,希望傳法醫師石台平作證。 胡瑞恆說,依李英豪在台大醫院10年間多次超音波診斷,都顯示膽囊息肉的數目、大小 有變化,讓醫生懷疑有惡化的可能,才建議切除。 開了近3個半小時庭後,審判長表示,醫病關係近期有點不協調,希望這個案子不要成為 不協調的標竿,提議兩造調解,和解金額可以再談,甚至秘密調解都沒關係,全案擇期 再開庭。 ~~~~~~~~~~~~~~~~~~~~~~~~~~~~~ 傳法醫作證有什麼意義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53.49

07/24 23:00, , 1F
和解說穿了還是要沒做錯事的人花錢消災吧?
07/24 23:00, 1F

07/24 23:04, , 2F
哈~~ 傳法醫要驗誰的屍啊?XD
07/24 23:04, 2F

07/24 23:05, , 3F
"和解金額可以再談" <===反正不管怎樣醫生就要賠錢就對了??
07/24 23:05, 3F

07/24 23:06, , 4F
法醫 XDD 說穿了就是要錢啊
07/24 23:06, 4F

07/24 23:19, , 5F
傳法醫...
07/24 23:19, 5F

07/24 23:24, , 6F
和解,講這麼好聽...不就是被告承認有錯吐錢消災?
07/24 23:24, 6F

07/24 23:24, , 7F
這件案子不論怎麼了結都已經會成為醫病訴訟的標竿了
07/24 23:24, 7F

07/24 23:25, , 8F
和解的話豈不是鼓勵大家以後沒事就告告醫生拿拿和解金?
07/24 23:25, 8F

07/24 23:25, , 9F
真的是978.....
07/24 23:25, 9F

07/24 23:41, , 10F
真要和解,也是請無膽法官付錢給被他中傷的醫師才對吧?
07/24 23:41, 10F

07/24 23:58, , 11F
不管對錯,反正就是要醫師拿錢出來
07/24 23:58, 11F

07/25 00:29, , 12F
和解條件應該是李法官登五大報公開道歉對醫界形象的損害,
07/25 00:29, 12F

07/25 00:29, , 13F
台灣醫療崩潰,李大法官應該有機會當選第一功臣!
07/25 00:29, 13F

07/25 00:29, , 14F
還有陪他出庭耗費時間的工資,再加上精神撫慰金
07/25 00:29, 14F

07/25 00:30, , 15F
說真的,醫界要是就這樣認了花錢消災,那也不用推甚麼法了
07/25 00:30, 15F

07/25 00:31, , 16F
,我們自己一點格調都沒有
07/25 00:31, 16F

07/25 00:45, , 17F
這件事應該醫師公會出面,法官再這樣亂搞要全體抵制。
07/25 00:45, 17F

07/25 01:11, , 18F
沒有疏失 是要和解什麼呢? 承審法官應該勸李某某撤告才是吧
07/25 01:11, 18F

07/25 01:37, , 19F
高大成醫師說醫生常被判無過失賠償...原來是真的XD
07/25 01:37, 19F
-- ※ 編輯: sterol 來自: 114.39.56.26 (07/25 01:54)

07/25 02:21, , 20F
傳法醫真的有莫名其妙的喜感
07/25 02:21, 20F

07/25 03:24, , 21F
記者報錯、法關判錯,毀人名節影響人生更大都不用被告真爽
07/25 03:24, 21F

07/25 10:22, , 22F
"傳 仵作" "威~~~~~武~~~~~~~~"
07/25 10:22, 22F

07/25 10:39, , 23F
傳山西仵作...XD
07/25 10:39, 23F
文章代碼(AID): #1G3jz2dt (RESIT)